羅馬軍隊透過不斷的對外戰爭,到共和國後期時已建立了一個地跨三洲的大帝國。從公元前2世紀初到公元1世紀上半期,西班牙、阿非利加、高盧、日耳曼地區、多瑙河下游地區,以及不列顛等地相繼被合併為羅馬的行省,從而為這些地區的羅馬化奠定了基礎。
在西部行省建立的初期,羅馬人與行省居民之間的接觸主要是以羅馬軍隊和士兵作為媒介實現的。羅馬化在這一階段主要表現為軍事征服,以及強迫被征服地區居民接受和平和秩序。特別是在一些羅馬軍隊長期駐紮的地區,如西班牙,羅馬軍隊實際上成為永久性的佔領軍。同作戰部隊相比,永久性駐紮的衛戍部隊對當地居民的羅馬化產生了更大的影響。“在中部西班牙的征服、平定和羅馬化過程中一個重要的工具是羅馬軍隊”。
一、許多行政事務需要有駐紮在當地的羅馬軍隊的參與
對羅馬帝國行省居民來說,軍隊無疑是帝國權力最明顯、最具體的體現。是帝國至高無上權威的象徵。軍隊在行省的出現給當地的政治結構、行政管理模式帶來了很大的改變。“在邊境行省,軍隊不但負責保持和平和秩序,而且是把羅馬化引入蠻族地區的主要代理人。在那些缺乏當地的基礎設施以供養一個城市社會的地區,這一點尤為需要。僅僅是為了保證軍隊的食品和其他的基本供應,建立行政框架也是自然的。唯一可行的方法是任用軍事人員”。
在行省城市和鄉村地區,在當地行政管理人員不足,而又沒有常規的警察部隊的情況下,許多行政事務需要有駐紮在當地的羅馬軍隊的參與,如徵收賦稅、鎮壓盜匪,控制河流、公路、市場和港口的交通,等等。行省長官也需要大量的人員參與行政事務、護衛長官的安全等等。行省長官一般配有三個秘書、三個法官,十個來自行省軍團的資訊員,以及諸如翻譯、質詢員等職員。長官的衛兵通常來自於輔軍。
在羅馬化過程中,羅馬軍隊中的一些高階官吏,如總督、軍事統帥和百人隊長等均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充當了羅馬化的載體和代理人。如不列顛總督阿古利可拉在行省推行鼓勵城市建設,推廣羅馬式學校教育和生活方式的政策。其目的是“為了使一群分散的、野蠻而好戰的居民能夠由於舒適而安於平靜的生活”。從而為維護羅馬人在不列顛行省的統治和當地的政治穩定創造了條件。
二、當地社會在政治體制上向羅馬化邁進
公元47年,統帥下日耳曼軍隊的羅馬將軍科爾布羅在鎮壓了當地的弗裡喜人起義以後,迫使他們交出人質,移居到他指定的地區。同時,科爾布羅“也給他們成立了一個元老院,設定了一名高階官吏,並且給他們制定了法律”。從而促進了當地社會在政治體制上向羅馬化邁進。
一些軍官經常被派去治理當地的部落居民,扮演著行政管理人員的角色,負責徵稅、保障公共秩序,甚至在需要時徵集輔軍。
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是密切監督對當地定居人口造成了不斷的威脅的遊牧部落。因此一些軍事統帥往往建立新的城鎮居民點,強迫或吸引當地原來生活在山上堡壘中的土著居民遷居到平原地帶,將其原有的部落組織重新進行劃分,使這些遊牧民族轉為定居生活,從而有利於對其進行控制和管理。
公元9年,羅馬統帥瓦魯斯及其三個軍團慘敗於條陶堡森林。然而就在此次戰役之前,他所率領的羅馬駐軍還在日耳曼地區當地建立城鎮,使當地的居民學會了像羅馬人那樣組織市場,從事交易,在和平集會中協商政治事務。
有時一些軍事官員們還必須承擔當地的民事管理任務,如人口調查,擬定公民和非公民名單,用來作為徵兵、市政和財政管理的標準。城鎮經常從最近的軍隊指揮官那裡尋求保護。這意味著軍隊指揮官往往成為他所在地區城市的保護人。
三、百人隊長在其軍隊駐紮地區的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來自翁布里亞的一篇獻給一位百人隊長的銘文寫道:“獻給,因為他在其軍事生涯中表現如此勤奮,透過城市議會的法令,並經人民的同意,也因為他值得尊重,在亞歷山大里亞被皇帝安東尼烏斯·奧古斯都·庇烏斯任命為百人隊長。(他)曾為市民和當地的男女居民舉辦晏會並給予他們4000塞斯退斯”。
另一份1世紀的銘文也記載了一位百人隊長類似的慷慨行為:“致首席百人隊長,神聖的奧古斯都的終身祭司,殖民地的保護人,騎兵隊的十人隊長,立此碑文表示尊敬,此人向男女居民授予油”。
這些銘文表明,羅馬軍隊中的百人隊長大多比較富有,在行省當地城市中享有較高的地位,他們可以利用自己財富和地位,以及與羅馬統治者之間的密切的關係為他所在的城市或地區謀求利益,他們是其所在城市的保護人,擔任地方政府官員,參與當地的管理,併為城市提供財政資助,為市民慷慨捐贈等等,從而受到當地居民的感激,為其樹碑立傳。
四、在羅馬軍隊中,高階軍官經常委託有經驗的百夫長去解決士兵之間的爭端
而在行省地區,雖然平民之間的訟訴或法律糾紛應該由相關的民事官員來處理,但偶爾任用百夫長去處理一些當地的民事糾紛是很方便的。逐漸地,百人隊長獲得了一種半合法的、非正式的司法審判權。在一些非正式的情況下,常常因為訴訟雙方樂於得到一個快速的判決結果,另外由於帝國政府官員人數很少,因此需要利用一些受到良好教育的軍事人員(如百人隊長)去彌補行政、司法人員不足的缺陷,在地方管理中起輔助的作用。而羅馬當地政府官員也樂於解除一些訴訟負擔,所以百人隊長被當地居民視為法律權威的來源。許多來自埃及的紙草文獻說明了當地居民經常就一些民事糾紛問題向當地軍隊中的百人隊長提出申訴。
如一份時間為公元31年的紙草記錄了一位奧克西林庫斯州的農民向一位百夫長申訴,因為一些漁民和士兵洗劫了他的魚塘,該農民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價值為1塔蘭特的銀。37年的一份埃及紙草記載了一農民向一位百人隊長狀告幾個牧民在他的土地上放牧,並痛打了他。他還損失了40德拉克馬的銀,要求得到賠償。
在193年的一份紙草中,一位婦女向一位百人隊長上訴說,有人謀殺了他的兄弟並挪用了他的財產,而一位士兵和一位老兵為她作證。除了在埃及以外,在不列顛的巴斯、裡切斯特和埃及、加拉提亞、盧格杜嫩西斯和諾里庫姆、潘諾尼亞也發現了類似的百人隊長參與當地司法審判活動的證據。
五、退役老兵在行省地區的城市管理中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許多老兵在退役後獲得了羅馬公民權,並享有相當的法律特權。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可以加入當地的自治市議會。“他們的作用是重要的,因為他們的戰爭經驗使他們和他們的殖民地成為帝國極好的防禦力量。他們在人口稀少的地區傳播了城市化和羅馬化”。
軍隊的老兵作為羅馬公民,由羅馬政府安置在由國家組織建立的殖民地上,享有自治的權利。他們構成了除其他幾個群體——元老、騎士、自治市議員階層以外,忠誠於羅馬政權的第四個集團。老兵數量眾多,由老兵組成的殖民地遍及羅馬帝國各行省,“他們一般在當地的政治和社會事務中發揮較大的作用”。
士兵在服役期間可以獲得較為豐厚的薪餉和賞賜,並在退役時可以獲得大約相當於13年軍餉的退役金或一塊土地作為報酬,這使得許多老兵在退役時比較富有。許多老兵在退役後喜歡生活在其原來軍隊駐地周邊的小城鎮或村莊裡,在當地公社中發揮重要作用。他們所擁用的財富足以使其濟身於當地社會上層的行列。他們擁有較為充足的資金,在服役期間獲得的各種技能,令人自豪的羅馬公民的身份,以及由此帶來的各種榮譽和特權,這一切可以使他們或他們的後代憑藉其豐厚的資產,透過擔任官職,給予捐贈等方式在當地的政治生活中嶄露頭角。特別是百人隊長以上級別的退役老兵所獲得的退役金足以使他們列入到殖民地或自治市的元老階層當中。
而且,在帝國時期,羅馬政府將大量老兵集體安置在同一個殖民地當中是一種常見的慣例。這些老兵來自於同一部隊,他們在當地的政治生活中有集體表決權。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選舉自己的市元老院的元老。這種做法使得一些人在當地政府的選舉中獲得了現成的支持者。
如一位軍官,在戰爭結束後被安置在殖民地上,並被其原來手下計程車兵們選為該殖民地的元老。大量的紀念性銘文表明,退役士兵確實擁有較為豐厚的財富,並擔任自治市官職。如一位曾在凱撒和奧古斯都手下服過役的老兵在退役後定居在卡普亞。他對所在公社給予財政上的慷慨捐贈,他的兒子也成為當地地方政府的官員。在北非的提姆加德殖民地中,一位名為瑟丘斯的傑出市民在公元200年左右時曾在軍隊中擔任騎兵,退役後他建立起一個市場,各店鋪經營的都是小生意。他和妻子的肖像裝點著提姆加德。
這些退役老兵作為殖民者上層階級中的重要成員,憑著他們的財富和與日俱增的聲望在當地城市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做出了較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英]愛德華·吉本《羅馬帝國衰亡史》
王鶴《羅馬軍隊與西部行省羅馬化關係研究》
叢日雲《西方政治文化傳統》
王建吉《古羅馬共和國軍事史》
劉佐《略論古羅馬殖民問題》
羅馬軍隊透過不斷的對外戰爭,到共和國後期時已建立了一個地跨三洲的大帝國。從公元前2世紀初到公元1世紀上半期,西班牙、阿非利加、高盧、日耳曼地區、多瑙河下游地區,以及不列顛等地相繼被合併為羅馬的行省,從而為這些地區的羅馬化奠定了基礎。
在西部行省建立的初期,羅馬人與行省居民之間的接觸主要是以羅馬軍隊和士兵作為媒介實現的。羅馬化在這一階段主要表現為軍事征服,以及強迫被征服地區居民接受和平和秩序。特別是在一些羅馬軍隊長期駐紮的地區,如西班牙,羅馬軍隊實際上成為永久性的佔領軍。同作戰部隊相比,永久性駐紮的衛戍部隊對當地居民的羅馬化產生了更大的影響。“在中部西班牙的征服、平定和羅馬化過程中一個重要的工具是羅馬軍隊”。
一、許多行政事務需要有駐紮在當地的羅馬軍隊的參與
對羅馬帝國行省居民來說,軍隊無疑是帝國權力最明顯、最具體的體現。是帝國至高無上權威的象徵。軍隊在行省的出現給當地的政治結構、行政管理模式帶來了很大的改變。“在邊境行省,軍隊不但負責保持和平和秩序,而且是把羅馬化引入蠻族地區的主要代理人。在那些缺乏當地的基礎設施以供養一個城市社會的地區,這一點尤為需要。僅僅是為了保證軍隊的食品和其他的基本供應,建立行政框架也是自然的。唯一可行的方法是任用軍事人員”。
在行省城市和鄉村地區,在當地行政管理人員不足,而又沒有常規的警察部隊的情況下,許多行政事務需要有駐紮在當地的羅馬軍隊的參與,如徵收賦稅、鎮壓盜匪,控制河流、公路、市場和港口的交通,等等。行省長官也需要大量的人員參與行政事務、護衛長官的安全等等。行省長官一般配有三個秘書、三個法官,十個來自行省軍團的資訊員,以及諸如翻譯、質詢員等職員。長官的衛兵通常來自於輔軍。
在羅馬化過程中,羅馬軍隊中的一些高階官吏,如總督、軍事統帥和百人隊長等均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充當了羅馬化的載體和代理人。如不列顛總督阿古利可拉在行省推行鼓勵城市建設,推廣羅馬式學校教育和生活方式的政策。其目的是“為了使一群分散的、野蠻而好戰的居民能夠由於舒適而安於平靜的生活”。從而為維護羅馬人在不列顛行省的統治和當地的政治穩定創造了條件。
二、當地社會在政治體制上向羅馬化邁進
公元47年,統帥下日耳曼軍隊的羅馬將軍科爾布羅在鎮壓了當地的弗裡喜人起義以後,迫使他們交出人質,移居到他指定的地區。同時,科爾布羅“也給他們成立了一個元老院,設定了一名高階官吏,並且給他們制定了法律”。從而促進了當地社會在政治體制上向羅馬化邁進。
一些軍官經常被派去治理當地的部落居民,扮演著行政管理人員的角色,負責徵稅、保障公共秩序,甚至在需要時徵集輔軍。
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是密切監督對當地定居人口造成了不斷的威脅的遊牧部落。因此一些軍事統帥往往建立新的城鎮居民點,強迫或吸引當地原來生活在山上堡壘中的土著居民遷居到平原地帶,將其原有的部落組織重新進行劃分,使這些遊牧民族轉為定居生活,從而有利於對其進行控制和管理。
公元9年,羅馬統帥瓦魯斯及其三個軍團慘敗於條陶堡森林。然而就在此次戰役之前,他所率領的羅馬駐軍還在日耳曼地區當地建立城鎮,使當地的居民學會了像羅馬人那樣組織市場,從事交易,在和平集會中協商政治事務。
有時一些軍事官員們還必須承擔當地的民事管理任務,如人口調查,擬定公民和非公民名單,用來作為徵兵、市政和財政管理的標準。城鎮經常從最近的軍隊指揮官那裡尋求保護。這意味著軍隊指揮官往往成為他所在地區城市的保護人。
三、百人隊長在其軍隊駐紮地區的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來自翁布里亞的一篇獻給一位百人隊長的銘文寫道:“獻給,因為他在其軍事生涯中表現如此勤奮,透過城市議會的法令,並經人民的同意,也因為他值得尊重,在亞歷山大里亞被皇帝安東尼烏斯·奧古斯都·庇烏斯任命為百人隊長。(他)曾為市民和當地的男女居民舉辦晏會並給予他們4000塞斯退斯”。
另一份1世紀的銘文也記載了一位百人隊長類似的慷慨行為:“致首席百人隊長,神聖的奧古斯都的終身祭司,殖民地的保護人,騎兵隊的十人隊長,立此碑文表示尊敬,此人向男女居民授予油”。
這些銘文表明,羅馬軍隊中的百人隊長大多比較富有,在行省當地城市中享有較高的地位,他們可以利用自己財富和地位,以及與羅馬統治者之間的密切的關係為他所在的城市或地區謀求利益,他們是其所在城市的保護人,擔任地方政府官員,參與當地的管理,併為城市提供財政資助,為市民慷慨捐贈等等,從而受到當地居民的感激,為其樹碑立傳。
四、在羅馬軍隊中,高階軍官經常委託有經驗的百夫長去解決士兵之間的爭端
而在行省地區,雖然平民之間的訟訴或法律糾紛應該由相關的民事官員來處理,但偶爾任用百夫長去處理一些當地的民事糾紛是很方便的。逐漸地,百人隊長獲得了一種半合法的、非正式的司法審判權。在一些非正式的情況下,常常因為訴訟雙方樂於得到一個快速的判決結果,另外由於帝國政府官員人數很少,因此需要利用一些受到良好教育的軍事人員(如百人隊長)去彌補行政、司法人員不足的缺陷,在地方管理中起輔助的作用。而羅馬當地政府官員也樂於解除一些訴訟負擔,所以百人隊長被當地居民視為法律權威的來源。許多來自埃及的紙草文獻說明了當地居民經常就一些民事糾紛問題向當地軍隊中的百人隊長提出申訴。
如一份時間為公元31年的紙草記錄了一位奧克西林庫斯州的農民向一位百夫長申訴,因為一些漁民和士兵洗劫了他的魚塘,該農民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價值為1塔蘭特的銀。37年的一份埃及紙草記載了一農民向一位百人隊長狀告幾個牧民在他的土地上放牧,並痛打了他。他還損失了40德拉克馬的銀,要求得到賠償。
在193年的一份紙草中,一位婦女向一位百人隊長上訴說,有人謀殺了他的兄弟並挪用了他的財產,而一位士兵和一位老兵為她作證。除了在埃及以外,在不列顛的巴斯、裡切斯特和埃及、加拉提亞、盧格杜嫩西斯和諾里庫姆、潘諾尼亞也發現了類似的百人隊長參與當地司法審判活動的證據。
五、退役老兵在行省地區的城市管理中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許多老兵在退役後獲得了羅馬公民權,並享有相當的法律特權。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可以加入當地的自治市議會。“他們的作用是重要的,因為他們的戰爭經驗使他們和他們的殖民地成為帝國極好的防禦力量。他們在人口稀少的地區傳播了城市化和羅馬化”。
軍隊的老兵作為羅馬公民,由羅馬政府安置在由國家組織建立的殖民地上,享有自治的權利。他們構成了除其他幾個群體——元老、騎士、自治市議員階層以外,忠誠於羅馬政權的第四個集團。老兵數量眾多,由老兵組成的殖民地遍及羅馬帝國各行省,“他們一般在當地的政治和社會事務中發揮較大的作用”。
士兵在服役期間可以獲得較為豐厚的薪餉和賞賜,並在退役時可以獲得大約相當於13年軍餉的退役金或一塊土地作為報酬,這使得許多老兵在退役時比較富有。許多老兵在退役後喜歡生活在其原來軍隊駐地周邊的小城鎮或村莊裡,在當地公社中發揮重要作用。他們所擁用的財富足以使其濟身於當地社會上層的行列。他們擁有較為充足的資金,在服役期間獲得的各種技能,令人自豪的羅馬公民的身份,以及由此帶來的各種榮譽和特權,這一切可以使他們或他們的後代憑藉其豐厚的資產,透過擔任官職,給予捐贈等方式在當地的政治生活中嶄露頭角。特別是百人隊長以上級別的退役老兵所獲得的退役金足以使他們列入到殖民地或自治市的元老階層當中。
而且,在帝國時期,羅馬政府將大量老兵集體安置在同一個殖民地當中是一種常見的慣例。這些老兵來自於同一部隊,他們在當地的政治生活中有集體表決權。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選舉自己的市元老院的元老。這種做法使得一些人在當地政府的選舉中獲得了現成的支持者。
如一位軍官,在戰爭結束後被安置在殖民地上,並被其原來手下計程車兵們選為該殖民地的元老。大量的紀念性銘文表明,退役士兵確實擁有較為豐厚的財富,並擔任自治市官職。如一位曾在凱撒和奧古斯都手下服過役的老兵在退役後定居在卡普亞。他對所在公社給予財政上的慷慨捐贈,他的兒子也成為當地地方政府的官員。在北非的提姆加德殖民地中,一位名為瑟丘斯的傑出市民在公元200年左右時曾在軍隊中擔任騎兵,退役後他建立起一個市場,各店鋪經營的都是小生意。他和妻子的肖像裝點著提姆加德。
這些退役老兵作為殖民者上層階級中的重要成員,憑著他們的財富和與日俱增的聲望在當地城市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做出了較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英]愛德華·吉本《羅馬帝國衰亡史》
王鶴《羅馬軍隊與西部行省羅馬化關係研究》
叢日雲《西方政治文化傳統》
王建吉《古羅馬共和國軍事史》
劉佐《略論古羅馬殖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