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 拼音】chéng nuò 【詞性】動詞,名詞 【解釋】人與人之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說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話,一般是可以實現的。對某項事務答應照辦。 【近義詞】 允諾 【例句】舒群 《少年chén女》四:“一切都按預先約定的承諾,毫無半點差錯。”依據《合同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即受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而與要約人成立合同。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透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承諾的法律效力在於,承諾一經作出,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加以拒絕。 承諾生效: 《合同法》規定,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採用資料電文形勢訂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資料電文的,該資料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知道特定系統的,該資料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承諾 在業務管理中,“承諾”一詞被普遍用於指償付物料或勞務的債務。下列定義可適用於SAP系統中的承諾:承諾認定了所請求或定購的物料和勞務將來要發生的費用。因此, 承諾代表了將來某時要發生費用的資金預備。承諾管理可使您準確地記錄和分析這些資金。對理應擔當的事物前期做出的約定。承諾應該是一種誓言的忠守,承諾不該是一種謊言的翻版。承諾應該是一種所付的責任,承諾不該是一種所棄的包袱。承諾不是脫口而出的豪情,承諾不是情不自禁的抒發。既然承諾了就要信守。
承諾【 拼音】chéng nuò 【詞性】動詞,名詞 【解釋】人與人之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說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話,一般是可以實現的。對某項事務答應照辦。 【近義詞】 允諾 【例句】舒群 《少年chén女》四:“一切都按預先約定的承諾,毫無半點差錯。”依據《合同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即受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而與要約人成立合同。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透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承諾的法律效力在於,承諾一經作出,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加以拒絕。 承諾生效: 《合同法》規定,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採用資料電文形勢訂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資料電文的,該資料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知道特定系統的,該資料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承諾 在業務管理中,“承諾”一詞被普遍用於指償付物料或勞務的債務。下列定義可適用於SAP系統中的承諾:承諾認定了所請求或定購的物料和勞務將來要發生的費用。因此, 承諾代表了將來某時要發生費用的資金預備。承諾管理可使您準確地記錄和分析這些資金。對理應擔當的事物前期做出的約定。承諾應該是一種誓言的忠守,承諾不該是一種謊言的翻版。承諾應該是一種所付的責任,承諾不該是一種所棄的包袱。承諾不是脫口而出的豪情,承諾不是情不自禁的抒發。既然承諾了就要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