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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感溫度百態人生

    女兒領證都快一年了,男方父母也不提出何時舉行婚禮,作為女方父母,這時一定要明確自己的立場,不能被動地等靠,要及時出手瞭解事情的真相,以期事情得到圓滿或最終解決。

    1、領證就表示法律已經認定兩個孩子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夫妻,男方父母如果認為舉行婚禮只是一種形式,還勞民傷財!如果爭得女方同意,且把婚禮要花費的錢悉數交給了兒媳,兒媳也認可這種婚姻新風尚,倒也沒有什麼!但起碼得小圈子裡聚聚吃一頓豐盛的宴席,讓親朋好友都知道這件大事,這既是對兒媳婦的尊重,更是對自己家庭和親朋好友的尊重!這不是婚姻的繁文縟節,不是婚姻陋習,一定要尊重!

    2、如果男方父母認為都領證了,已經是籃子裡的菜了!還花那些冤枉錢幹嘛?反正女方已經上了“賊船”,不至於因此再離婚吧?

    對於她們這種認識,女方要先和丈夫商量,如果公婆堅持不舉行婚禮,那就把舉行婚禮要花費的相應的錢要過來作為補償!絕對不能不了了之!如果開始就如此怠慢,以後的婚姻生活和婆媳關係肯定會更難相處!

    3、家和萬事興,但如果遇上不明理的公婆,只有敢於鬥爭才會換來和諧,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 2 # 幸福魚兒

    這個問題,溝通最重要,別藏著掖著,直接問一下男方父母的意思,不就得了!

    我覺得吧,既然結婚證都已經領了,何必再去糾結是否舉行婚禮呢?要真在意,領證之前,就應該一切說好啊!要不然,現在都已經領證快一年了,男方父母不提出何時舉辦婚禮,十有八九是不想花這錢,不想再這麼折騰了,反正媳婦都已經到手了。

    而我一個朋友,也是先領證,領證前啥都沒說好。結果,男方父母壓根就不提舉辦婚禮的事了。女方問了幾次,剛開始的時候,男方還不太好意思,說商量商量。最後一次,話就特別直接了“都已經領證結婚這麼久了,何必再去折騰,瞎花錢的呢?過日子,能省著點是一點”!女方當時氣的不行了,後來再生氣也沒辦法啊,總不能因為這事離婚吧!

  • 3 # 秋之奈工作室

    都一年了這說不定是想讓孩子們裸婚呢?一拖再拖,等著孫子都生了說不定彩禮都免了,直接打包裹入住做媳婦了。這只是猜測而已,希望你們能讓未來女婿傳達一下意見,商量一下結婚日期,這樣男方父母可不敢不表態拖著的。到時候表態了,你們再看情況而定吧?現在就是明著要他們家表態。(圖片來自網路)

  • 4 # 支付寶到賬10000元

    首先 我想請問下女方家長是在忌諱或是害怕男方傢什麼嗎?這種結婚證已經打了一年 但對方還沒有舉辦婚禮的事情 肯定是事出有因啊

    其次您女兒打證後是不和男方住一起嗎?一起同居了 肯定多多少少會有些訊息告訴你 到底是什麼原因才導致現在這種打證了沒辦婚禮的事發生的 或是你女兒和老公不想舉辦婚禮 就想安靜靜的結婚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會這樣 亦或是對方家裡根本沒同意這件事 而是男女雙方偷偷去打的結婚證 現在騎虎難下 只能僵持著 如果都不是以上情況 那我就想問一點 打證之前 你們家長雙方沒有見面詳細談論婚嫁的事宜嗎?

    最後在這裡 我想講一個我身邊的例子 我一個表哥 高高帥帥的 在澳洲 已經去了差不多十年了 但是一直拿不到綠卡 直到認識了一個華裔澳籍的中國女孩 女的家裡情況很好 我表哥又長得不差 女的剛好又沒有男朋友 而且家裡催得緊 所以各取所需 打了結婚證 女的對家裡有了交代 我表哥也拿到了綠卡 但是從來沒有回國舉辦酒席的意思 明眼人一看就有問題 因為閃婚 因為各方面條件都不符合 三觀也不同 半年不到就分道揚鑣了 但是都還是瞞著雙方家長

    現實中這種事情不少 原因各不相同 主要就是看當事人處在一個什麼樣的環境中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男女雙方有感情作為家長的也不要棒打鴛鴦 如果是因為沒感情了 那就好聚好散 不要鬧的不開心 畢竟是愛過

  • 5 # fjh馮建華

    女孩子還是該矜持點,不要過早的一味的認準一條路~而跑到黑。男方,早幹嘛去了?!值得雙方深思和換位思考一下。

  • 6 # 映山紅230276852

    這男方也是個不直爽的主,是打小氣主意,反正你們領證了,省了就省了嗎?辦婚理要花錢,哎,世界之大,很有人都有

  • 7 # 張風琰

    領證一年,也就是形成夫妻事實,但是男方父母沒有舉行婚禮的意向,你儘快與女婿商量,該怎麼辦,去徵父母的意見,舉辦婚禮。

  • 8 # 嫚奴

    為什麼要先領證,這樣男方父母肯定不著急,。

    還是女方父母太沒原則了,不該先領證。

    個人觀點,不喜歡別看。

  • 9 # 俺是耕田的a

    女孩子從小到大,最喜歡看別人當新娘了,憧憬著自己長大以後披上潔白的婚紗,嫁給心愛的人, 這是女孩的心願。婆家不給辦婚禮,孃家也可以辦,自己的孩子自己疼嘛。

    對於舉辦婚禮,我是持批判態度的。奢侈攀比之風不可長,有些地方政府還限制了桌數和規模,還有政府組織集體婚禮的,既隆重又節約,這些都是好事。如果孃家提出的婚宴規模太大,或者借嫁女討取高額的彩禮, 男方無法解決,只好一直拖著。 我建議簡單的辦,叫上平時比較親近的親戚朋友坐上幾圍就可以了。

    不管什麼原因,都要儘快讓兩個孩子舉辦婚禮,生活不易,不能讓婚禮成為孩子心裡的梗。 我在這裡祝願新郎新娘生活幸福美滿

  • 10 # 隨意168529105

    女兒和男孩子在成都設計公司工作時相識,兩年後隨男孩子到山東拜見父母,當時告訴女兒婚房在山東已準備好,但是兩孩子在成都不可能回山東去,於是我就催促男孩子既然要選擇成都安家就儘快把住房落實了,畢竟我給女兒在市中心買的小戶型不適宜長久居住,在付40萬首付款時男方父親只願意付10萬元,剩下的是孩子母親找舅舅舅媽借的,我知道這種情況立即給倆孩子匯去20萬把房定了下來(那段時間房子一天一個價)後來男方父母上門在商量孩子婚房時,我們提出了既然孩子不在山東安家何不把山東的婚房出售後在成都購房,也免得再去借錢,男方父親不答應(後來才知男孩子是3歲父親死後5歲時隨母改嫁與男方的重組家庭)也許是這個原因雙方有些不愉快,男方母親給我家下聘禮6.8萬,我們沒有收讓她匯給倆孩子,目前房子月供由倆孩子還貸,裝修也是由倆孩子自己解決,剛剛工作三年的孩子也沒有多少積蓄,每次回家返程時我都是把孩子的包塞的滿滿的,平時孩子們工作也忙,長期加班到很晚,為了便於孩子們合理規劃利用好資金,我也就同意了倆孩子領證,他們工作的公司離我給女兒買的房子很近(避免了非法同居),但是作為女孩子的母親肯定是希望男方主動把婚禮舉行了,可是男方父母現在真的是讓人無語,前兩天我告訴女兒:我再給她6.8萬元,以備以後婚禮用,但感覺怎麼變成了AA制似的真的讓人無語,如果不是覺得男孩子也不錯,身世可憐!真的是不想讓女兒再與他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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