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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個謎

    既然進了一家門

    就是就是一家人

    他們也是你的父母了

    因為結婚的時候也已經喊了爸和媽

    另外照顧老人也並非必須要留下來才能照顧

    出嫁的女兒又有多少能在家照顧爸媽的呢?

    關於是否要留下來照顧老人

    要分幾種情況

    第一:老人是否還有其他子女

    如果有其他兒女

    那你可以繼續選擇追求自己的幸福

    以後也可以長期回來看看

    第二:老人無其他兒女但生活可以自理

    那你也可以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把他們當成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樣對待

    不定期回來看看

    第三:老人無其他兒女而且年紀已高生活不能自理

    那你可以選擇留下來

    為二老養老送終

    但這和你追求自己的幸福並不衝突

    你可以找一個愛你的人

    你們一起照顧二老

  • 2 # 象人情感心理

    情義和道義上來說,肯定是需要照顧一下。畢竟你們有那個緣分,成為一家人,還有一個孩子的羈絆在,這份情義又是斷不了的。

    畢竟親情的連線並不是我們說得那樣淡泊無情,我們內心裡那份善意也讓我們無法去捨棄年邁的公婆。

    可是現實也是殘酷和赤裸裸的,孩子尚小,你又非常年輕,如果因為這份情義而留下,捨棄自己原本可以重新開始的人生,一個人去扛起這個家庭的重擔,那是非常艱難的。

    這種兩難選擇,擱誰身上都是煎熬。

    不如把自己的困境跟自己身邊親近的人說一說,緩解自己的壓力。儘量去找一個折中的方法來選擇,比如重新找的那一位能夠接受原來的公婆,或者有時間多回去看望公婆。

    最重要的是,不要一個人硬扛。適當的尋求幫助是有必要的。

  • 3 # 強Z來了

    從法律上說,你已經沒有這個義務了,你可以選擇開始新的生活。

    但是從情理上說,如果你感激婆婆,那就照顧照顧吧,畢竟她失去了兒子,心情可想而知的,何況她是你女兒的親奶奶,人家是必然要走動的。

    所以無論你做什麼選擇,都沒有錯,但是我還是側重於儘自己的能力去照顧一下,畢竟你們有過一段婆媳緣分。

    祝你幸福!把女兒一定要帶好,因為她已經失去了一個親人了,要讓她茁壯成長,那是她爸爸唯一的延續,你失去了老公,也要堅強,走好未來的路。

  • 4 # 夢想成真365

    你老公在的時候你公婆要是真心對你好,現在她唯一的兒子死了,你就是他們的女兒。以後就當親生父母孝敬,要是對你不好,你就帶著女兒走,此後她們只是孩子爺爺奶奶,與你沒關係了

  • 5 # 臭小子的春天

    寧靜的生活,不經意間,就會被遭遇的不幸所打破,你的情況和我老家鄰居很相似,

    鄰家叔叔,一直是村裡的民辦教師,日子隨苦,但看到一家人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後來鄰家叔叔經過努力,民辦轉正,眼看好日子有點盼頭,可不幸的是,鄰家叔叔查出肝癌晚期,治療到死亡,前前後後也就三個月,入土後,鄰家嬸子沒有了靠山,上有年齡大的公婆要照顧,下有三個孩子要撫養,你們想想,壓力何等的大,

    鄰家嬸子有過放棄,但又不捨得公婆孩子,最後還是留了下來,繼續生活,日子過得很苦很累,他們家老大是女兒,看不得她老媽辛苦,不到十五歲就外出打工,陪著她媽媽支撐這個家,從十五歲到二十八歲結婚,時間跨度不長不短,先後送爺爺奶奶入土為安,兩個弟弟,一個鄭大,一個哈工大大學畢業,結婚生子,現在鄰家嬸子總算無事一身輕……過了一把自己的想要的生活

    鄰家嬸子,每次提起過往,都是心酸,她好說,我對得起這個家,對得起公婆,對得起兩個兒子,唯獨對不起自己女兒,她女兒為了這個家付出13年的青春年華……

    前因後果,選擇權都在自已手裡,照顧不照顧老人在於人心,沒人左右你,也沒人責備你,

  • 6 # 拒絕126823155

    這個問題得自己拿主意!

    想留下:一個理由足夠!

    想走有千千萬萬個理由!

    有聽過一個故事和你的例子很相似:一對夫妻孩子還小、丈夫是獨生子、因出意外去世、而婆婆也是年輕時就守寡把兒子養大成人!媳婦心疼婆婆留了下來、和婆婆共同扶養丈夫留下的唯一血脈!婆婆看在眼裡放在心裡!天長日久、婆婆心疼媳婦!每天對著兒子的遺像自言自語:兒啊!娘是過來人、你媳婦年紀輕輕的就守寡、太為難人家了!做孃的過意不去啊!

    然後婆婆託人為兒媳婦做媒、可來相親的都被媳婦拒絕了!婆婆和媳婦透過溝通、媳婦才答應婆婆的要求!媳婦對媒婆放話:想娶我可以!得有兩要求:一:得把婆婆當親孃侍、養老送終!二:對孩子得象親生的!三:婆婆沒過世之前得跟招女婿一樣!

    古人說好心有好報、被一窮秀才知道了!這秀才就答應了這媳婦所有要求!剛開始日子過得也很清苦、秀才幹體力活也不怎麼樣、但是讀書很是用心、幾年後去京城趕考、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考上了、分配到出生地為知府!終於一家團聚了~

  • 7 # 鴻雁84725824

    從法律來講,你可以離開,或者選擇再嫁,但是按道義來說,為那個家付出也可以!

    老公雖然病故,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是海深,小女兒需要呵護,老公父母也需要關心照顧,這時離開,有點絕情!

    如果有心離開的話,不觸犯法律,只不過會有筆良心債在心底,別人也不好多說什麼?

    若是等到老公父母百年後,小女兒能獨立生活的話,再去尋找自己幸福,就會完美無缺了。

    還有就是你和老公生前如何!如膠似漆,恩愛有加,你不會這時放手。也有可能你和你老公生前關係就不怎麼和諧,勉強在一塊兒的話,你會放手的!

  • 8 # 迦南正北

    不留下也一樣照顧的。

    鄰居夫妻離婚,女方母親早逝,婆婆又是很隨和之人,所以兩人如同母女。離婚後婆婆經常給女方打電話,女方也經常去看她,改口叫她阿姨。老太太說,我沒閨女,以後就把你當閨女吧。

    十年過去了,娘倆真的情同母女。

    是否留下這個取決你,如果你心裡有婆婆,即使過上自己的生活也照樣可以照顧她,每天打個電話問候,有事情儘量幫忙,這些事不是必須在一起住才能做的。

    不必糾結這件事,跟著自己心意走。你還年輕,不可能就這樣一生不嫁吧。你那麼重情義,即使遇到意中人,他也不會因此跟你吵架,畢竟,現在這樣有情有義的善良媳婦不多了。

  • 9 # 幽蘭笑一笑

    我大嫂就是你這種情況。

    大嫂三十歲的時候,二胎生個兒子,然而不幸的是,大哥在他兒子生下的第二年,就病故啦!大嫂傷心欲絕!留下兩個孩子,還有公婆怎麼辦?

    大爺是個明事理的人。他對大嫂說:誰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但卻發生在我們頭上,這誰都沒有辦法。既然我兒子死啦,以後我們就把你當成女兒。孫子孫女我們養,以後你有合適的再找個,這裡永遠是你的家!

    現在大爺,大娘已經快到七十啦,孫女已經結婚,孫子在上大學。我大嫂先是到外地打工,後來真的碰到個合適的,又找了一個。在她姑娘結婚時,他們一起參加了孩子的婚禮。

    我覺得吧,你有能力把孩子養大就很厲害啦,公公婆婆盡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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