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書兩報告”制度是為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而建立的工作機制,其主要內容是:
(一)《責任分工報告書》。根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由各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寄發的報告書。主要內容包括:領導班子成員所負責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和落實工作安排及建議。
(二)《牽頭單位(部門)任務函告書》。 根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由各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本單位所屬的牽頭單位(部門)寄發的函告書。主要內容包括:牽頭單位(部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的主要任務、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及工作要求。
(三)《落實責任制建議書》。根據各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監督檢查情況,由各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時向領導班子成員或各單位(部門)寄發的建議書。主要內容包括:領導班子成員或單位(部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加強對分管單位 (部門)及所屬人員的監督管理的意見建議。
(四)《牽頭單位(部門)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報告》。各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單位(部門)向本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提交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落實情況的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單位(部門)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情況及下階段工作安排。每年報告兩次,年中報告上半年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年底報告全年專項工作落實情況。
(五)《負責領導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報告》。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向本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提交的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落實情況的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和下階段的初步打算。每年年底組織進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負責領導專項任務落實情況報告》需報市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備存。
“三書兩報告”制度是為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而建立的工作機制,其主要內容是:
(一)《責任分工報告書》。根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由各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寄發的報告書。主要內容包括:領導班子成員所負責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和落實工作安排及建議。
(二)《牽頭單位(部門)任務函告書》。 根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由各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本單位所屬的牽頭單位(部門)寄發的函告書。主要內容包括:牽頭單位(部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的主要任務、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及工作要求。
(三)《落實責任制建議書》。根據各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監督檢查情況,由各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時向領導班子成員或各單位(部門)寄發的建議書。主要內容包括:領導班子成員或單位(部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加強對分管單位 (部門)及所屬人員的監督管理的意見建議。
(四)《牽頭單位(部門)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報告》。各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單位(部門)向本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提交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落實情況的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單位(部門)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情況及下階段工作安排。每年報告兩次,年中報告上半年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年底報告全年專項工作落實情況。
(五)《負責領導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報告》。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向本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提交的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落實情況的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和下階段的初步打算。每年年底組織進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負責領導專項任務落實情況報告》需報市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