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4個自然段,可分為四段。
第一段(第一自然段):寫司馬遷受父親影響,努力學習歷史。
第二段(第2自然段):寫司馬遷牢記父親臨終前的囑託,每天認真整理史料。
第三段(第3自然段):寫橫禍降臨,司馬遷忍辱寫史。
第四段(第4自然段):寫司馬遷用畢生的心血寫成了輝煌鉅著——《史記》
西漢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字子長,左馮翊夏陽(今陝西韓城西南靠近龍門。所以司馬遷自稱"遷生龍門"《太史公自序》龍門,龍門山,很有名氣。傳說大禹曾在龍門開山治水。龍門山的南面是黃河。司馬遷的家正好在黃河、龍門之間。當地名勝古蹟很多。司馬遷從小在飽覽山河名勝的同時,也有機會聽到許多歷史傳說和故事。)人。生於漢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一說生於漢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卒於公元前87年,48歲終。現司馬遷墓祠,在韓城市城南10公里芝川鎮南門外,位於黃河西岸的梁山東麓,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司馬遷10歲開始學習古文書傳。20歲時,從京師長安南下漫遊,足跡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區,所到之處考察風俗,採集傳說。元封三年(前108),司馬遷繼承其父司馬談之職,任太史令,此後,司馬遷開始撰寫《史記》。後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辯護,獲罪下獄,受宮刑。出獄後任中書令,繼續發憤著書,終於在公元前91年完成了《史記》的撰寫。人稱其書為《太史公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對後世史學影響深遠.
司馬遷還撰有《報任安書》,記述了他下獄受刑的經過和著書的抱負,為歷代傳頌。據《漢書·藝文志》著錄,司馬遷有賦八篇,但大都不傳,只有《悲士不遇賦》儲存在唐歐陽詢等編纂的《藝文類聚》卷三十之中。
補註1:關於司馬遷出生年份的爭論
前14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正義》,所依據的是唐代張守節《正義》注稱:“太初元年,遷年42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往上推42年,則是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王國維,梁啟超等主此說。前13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隱》,依據晉代張華《博物志》稱“大夫司馬遷,28歲古六月乙歲卯,石也”。也就是說,漢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馬遷升為太史令,年28歲,由此上推二十八年,即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應為司馬遷生年。郭沫若等主此說。一般採用前說。
持“建元六年說”者,千方百計證明《博物志》是對的,而認為張守節《正義》的記載是錯誤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其一,《博物志》該條所錄的是漢代記籍簿,它記載著司馬遷的姓名、年齡、居住地、官爵、拜官年月和俸祿等等。如此詳細而真切,是錄自漢代文書,其真實無疑。這是一種原始材料,它的價值遠遠超過一般史書中的材料。其二,司馬遷《報任安書》中有一句話:“今僕不幸早失二親。”如按《正義》所言司馬遷生於景帝中元五年,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其父司馬談死時,司馬遷應是36歲。按常理,36歲死去父母說不上“早失二親”。如按《博物志》所言,司馬遷生於武帝建元六年,即26歲父死,說早失父母尚說得過去。其三,司馬遷《報任安書》作於徵和二年(公元前91年),如果他生於景帝中元五年,這一年應是55歲,他做郎中是在20歲左右邀遊各地回來後的事,那麼,他應該說待罪輦轂下30餘年了。顯然,司馬遷不會連自己做過的事都記不清楚。只有晚生10年,即武帝建元六年,才符合其說。
持“景帝中元五年說”者除依據張守節的《正義》外,還提出以下幾個問題或論據。其一,王國維在《太史公行年考》中認為後人引用《博物志》所以年“二十八”應是“三十八”之誤。《正義》注稱太初五年,司馬遷“處四十二”是正確的。其二,根據〈史記?遊俠列傳〉所載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下令將各地毫強和資財三百萬緡以上的富戶遷往茂陵,郭解財產不多,也被強行遷徙,司馬遷也見到郭解,他說:“吾觀郭解狀貌不及中人,言語不足採者。”若司馬遷生於建元六年,當時年僅九歲,決不可能對人有如此深刻的觀察和心理活動。如果按司馬遷生於景帝中元五年,年齡為十九歲,似更合適。其三,根據《漢書?儒林傳》,司馬遷曾向孔安國學習古文,然據《史記?孔子世家》和《資治通鑑》,孔安國在元朔二年為博士,元朔二年司馬遷年方九歲,一個九歲的孩子是不可能去太學向一個經學大師求教和商量問題的;如果生於景帝中元五年,此年十九年,似較合理。
全文共4個自然段,可分為四段。
第一段(第一自然段):寫司馬遷受父親影響,努力學習歷史。
第二段(第2自然段):寫司馬遷牢記父親臨終前的囑託,每天認真整理史料。
第三段(第3自然段):寫橫禍降臨,司馬遷忍辱寫史。
第四段(第4自然段):寫司馬遷用畢生的心血寫成了輝煌鉅著——《史記》
西漢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字子長,左馮翊夏陽(今陝西韓城西南靠近龍門。所以司馬遷自稱"遷生龍門"《太史公自序》龍門,龍門山,很有名氣。傳說大禹曾在龍門開山治水。龍門山的南面是黃河。司馬遷的家正好在黃河、龍門之間。當地名勝古蹟很多。司馬遷從小在飽覽山河名勝的同時,也有機會聽到許多歷史傳說和故事。)人。生於漢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一說生於漢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卒於公元前87年,48歲終。現司馬遷墓祠,在韓城市城南10公里芝川鎮南門外,位於黃河西岸的梁山東麓,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司馬遷10歲開始學習古文書傳。20歲時,從京師長安南下漫遊,足跡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區,所到之處考察風俗,採集傳說。元封三年(前108),司馬遷繼承其父司馬談之職,任太史令,此後,司馬遷開始撰寫《史記》。後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辯護,獲罪下獄,受宮刑。出獄後任中書令,繼續發憤著書,終於在公元前91年完成了《史記》的撰寫。人稱其書為《太史公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對後世史學影響深遠.
司馬遷還撰有《報任安書》,記述了他下獄受刑的經過和著書的抱負,為歷代傳頌。據《漢書·藝文志》著錄,司馬遷有賦八篇,但大都不傳,只有《悲士不遇賦》儲存在唐歐陽詢等編纂的《藝文類聚》卷三十之中。
補註1:關於司馬遷出生年份的爭論
前14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正義》,所依據的是唐代張守節《正義》注稱:“太初元年,遷年42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往上推42年,則是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王國維,梁啟超等主此說。前13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隱》,依據晉代張華《博物志》稱“大夫司馬遷,28歲古六月乙歲卯,石也”。也就是說,漢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馬遷升為太史令,年28歲,由此上推二十八年,即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應為司馬遷生年。郭沫若等主此說。一般採用前說。
持“建元六年說”者,千方百計證明《博物志》是對的,而認為張守節《正義》的記載是錯誤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其一,《博物志》該條所錄的是漢代記籍簿,它記載著司馬遷的姓名、年齡、居住地、官爵、拜官年月和俸祿等等。如此詳細而真切,是錄自漢代文書,其真實無疑。這是一種原始材料,它的價值遠遠超過一般史書中的材料。其二,司馬遷《報任安書》中有一句話:“今僕不幸早失二親。”如按《正義》所言司馬遷生於景帝中元五年,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其父司馬談死時,司馬遷應是36歲。按常理,36歲死去父母說不上“早失二親”。如按《博物志》所言,司馬遷生於武帝建元六年,即26歲父死,說早失父母尚說得過去。其三,司馬遷《報任安書》作於徵和二年(公元前91年),如果他生於景帝中元五年,這一年應是55歲,他做郎中是在20歲左右邀遊各地回來後的事,那麼,他應該說待罪輦轂下30餘年了。顯然,司馬遷不會連自己做過的事都記不清楚。只有晚生10年,即武帝建元六年,才符合其說。
持“景帝中元五年說”者除依據張守節的《正義》外,還提出以下幾個問題或論據。其一,王國維在《太史公行年考》中認為後人引用《博物志》所以年“二十八”應是“三十八”之誤。《正義》注稱太初五年,司馬遷“處四十二”是正確的。其二,根據〈史記?遊俠列傳〉所載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下令將各地毫強和資財三百萬緡以上的富戶遷往茂陵,郭解財產不多,也被強行遷徙,司馬遷也見到郭解,他說:“吾觀郭解狀貌不及中人,言語不足採者。”若司馬遷生於建元六年,當時年僅九歲,決不可能對人有如此深刻的觀察和心理活動。如果按司馬遷生於景帝中元五年,年齡為十九歲,似更合適。其三,根據《漢書?儒林傳》,司馬遷曾向孔安國學習古文,然據《史記?孔子世家》和《資治通鑑》,孔安國在元朔二年為博士,元朔二年司馬遷年方九歲,一個九歲的孩子是不可能去太學向一個經學大師求教和商量問題的;如果生於景帝中元五年,此年十九年,似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