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郭先生29050861
-
2 # 彧蔚
中導條約是1987年美蘇兩國共同簽署的關於《消除兩國中程和短程彈道導彈》條約的簡稱,這項條約主要規定了美蘇兩國必須銷燬現有的射程在500---1000公里的短程彈道導彈和射程在1000---5500公里的中程彈道導彈,這其中包括常規彈頭和核彈頭在內的所有射程範圍在500---5500公里的彈道導彈,雙方只保留遠端/洲際彈道導彈的協議規定,也包括停止和禁止研發射程在這一規定內的所有彈道式導彈。前段時間美國還單方面指責俄羅斯違反這一協議,提出要主動退出中導條約的事情。反導條約的簽署比中導條約更早,《反導條約》也是美蘇簽署於1972年,當時因為處於冷戰美蘇爭霸期間,兩國為了防止雙方在軍備競賽上處於惡劣競爭中,所以主動簽署了反導條約。反導條約主要是規定:美蘇雙方不能再研製和試驗、部署在任何環境下的反彈道導彈的系統,簡單來說就是隻允許雙方在各自首都附近或者洲際導彈發射區周圍部署反導系統。除了這兩點不能在其他任何位置再次部署反導攔截系統,後來這一規定又修改成只能在雙方首都附近建立反導攔截系統。反導系統最大的優勢和作用就是避免了兩個超級大國在武器軍備中的瘋狂競賽,也為世界和平和全球戰略平衡提前建立了基礎。
中導條約和反導條約相同點在於保持地球各地區的戰略平衡和美蘇之間避免核大戰的再次發生,所以都是美蘇雙方主動簽署的尋求和平和共同發展的協議規定,不同點在於前者的簽署是沒有期限的,只要雙方都在就永遠有效,除非某一方單方面毀約或者主動退出。但是後者不同的是如果兩國之間某個國家單方面認為反導條約已經嚴重阻礙了本國的發展和最高利益,就有權主動提出退出反導條約。現在反導條約已經隨著美國在2001年恐怖襲擊後主動提出退出而失效,但是中導條約現在依然是有效的。美國在主動退出反導條約後隨機就開始研製陸基、海基反導系統,並且建立了初段反導和中段、末段反導系統,末段反導系統比較有名的像薩德反導系統就屬於末段反導系統,因為彈道導彈在剛開始的飛行過程中速度還不是很快,所以在這一距離內攔截的話成功率會高很多,但是初段反導最大的難度在於能夠在第一時間發現敵方導彈點火和攔截彈的發射場地要距離敵方彈道導彈的發射地夠近才行,所以初段反導雖然最容易實現攔截,但是受限於反應時間和地理因素的限制,初段反導的攔截成功率並不高。而末段由於彈道導彈基本已經由整枚導彈分解成了單個或者多個彈頭,彈頭的飛行傾角和飛行速度極高,飛行俯衝速度普遍在10馬赫以上,所以留給系統的反應時間極短,其次就算髮現能夠成功攔截的機率也不大,因為攔截彈要想成功攔截敵方的核彈頭,首先飛行速度要更高,其次要能夠攔得住。目前比較著名的像薩德就是屬於末段攔截防禦系統,但是從薩德多次的攔截試驗來看,其最大隻能攔截最大射程在5500公里的中程彈道導彈,對付速度更高的洲際導彈卻束手無策。再有就是介於兩者之間的中段反導了,中段反導有著初段攔截沒有的系統發現反應時間,而且敵方的導彈飛行速度還不是很高,也沒有實現彈頭分離。所以在這一段實現反導攔截的成功率是最高的,現在比較有名的像美國的GMD中段反導攔截彈和俄羅斯的A135中段反導攔截系統。當然中段反導攔截除了攔截彈外,還包括遠端戰略預警雷達和天基紅外、雷達預警系統等關鍵系統組成。但是自從美國主動退出反導條約已經過去將近20年時間了,美俄兩國在反導系統的建設上並沒有很大的突破這是有原因的,因為在現有的技術手段下,要想提高對彈道導彈的攔截成功率最大的問題就是技術限制,雖然兩國現在都已經擁有了反導攔截系統,但是不管是俄羅斯的核攔截還是美國更為健全的攔截系統對於攔截威力最大的洲際彈道導彈來說都是杯水車薪,正是因為兩國都心知肚明,所以反導條約雖然失效多年,但是雙方在反導系統的建設上都沒有很大的突破。都沒有迅速發展出可以改變雙方戰略平衡的反導系統來。但是中導條約如果因為雙方的不信任而失效,那對於雙方的中導系統的建設來說並不存在技術問題,因為兩國都有大量的可用的民用運載火箭,因為導彈和火箭大體上相似,所以只要稍加更近就可以研製出各自的中程彈道導彈,但是這次雙方沒有在技術上收到限制,卻在經費上受到了限制,所以兩國之間要想發展中程導彈,最大的問題就是軍費的支出問題。
回覆列表
中導條約是中程導彈系統反導條約應為戰略導彈系統因名思義美國安全政策核心概戀放棄條約的政治結果必加強美戰略安全體制對世界的威攝力所以小布什的單邊主義是自由主義傳統建構派國會觀點特朗普的白宮改革顯為自由主義共和黨解構國際政治運動但是核大國雙邊條約肇使區域穩定成為國際秩序可能和平動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