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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新鋒1989

    道光二十年入京為官,不僅是曾國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個重要起點。

    作為全國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北京聚集了當時最頂級的人才,而翰林院更是精英之淵藪。一入翰苑,曾國藩見到的多是氣質不俗之士,往來揖讓,每每領略到清風逸氣。

    曾國藩發現,這些人的精神氣質與以前的朋友們大有不同。他們都是理學信徒,有著清教徒般的道德熱情。他們自我要求嚴厲峻烈,對待他人真誠嚴肅,面對滾滾紅塵內心堅定。

    三十歲前的曾國藩人生目標只是功名富貴、光宗耀祖。結識了這些良友之後,檢討自己,不覺自慚形穢,毅然立志。正是在三十年這一年,曾國藩立下了“學作聖人”之志。

    從曾國藩身上,我們可以悟出自我完善的必經途徑。

    首先是立堅定不拔之志。

    立志對一個人人格發展的意義是決定性的。人的巨大潛力往往是人類所不自知的。

    心理學家費約做過這樣一個實驗。他要求三群學生舉起重物,看誰堅持的時間長。他對第一群人什麼都沒有說。對第二群人說的是,想看看你們誰最有耐力。對第三群人,他則說,你們舉起的這些東西關係重大,因為上面的導線連著一個電網。如果你們一放下手,這個城市就要斷電。為了朋友和家人們,你們一定要多舉一會兒。

    結果,第一群人平均舉了十分鐘,第二群人竭盡全力,平均堅持了十五分鐘。第三群人,卻平均堅持了二十分鐘。

    可見,人的能力發揮多少,與對自己的要求是密切相關的。或者說,精神力量直接決定著身體潛能的發揮程度。

    因此,“立志”或者說確立一個終身的奮鬥目標,對一個人的精神成長是至關重要的。曾國藩對這一點體認極深。他曾說過,立志譬如打地基。“古者英雄立事,必有基業。……如居室然,宏大則所宅者廣,託庇者眾。誠信則置址甚固,結構甚牢。”只有基礎廣闊,結實,才能在上面蓋起宏偉壯大的生命之殿。曾國藩人生第一個成功之處,就在於立了最高遠的志向。

    有了志向,接下來需要的就是實行力。

    從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國藩開始了對自己全方位的改造。他的辦法是“日課”。他每天從起床到睡覺,吃喝拉撒睡,都進行自我監督。以聖人標準要求自己,時時刻刻監督檢查自己的一舉一動。他每天都要用工楷認真書寫日記,細細回憶檢索自己這一天的一切言行,發現其中哪一點不符合聖人要求,就要甄別出來,記載下來,深刻反省。

    既然自我完善,首先當然就要抓緊時間,不能再“閒遊荒業”,“閒談荒功”,“溺情於奕”。從十月二日起,曾國藩給自己規定了以下基本學習日程:每日楷書寫日記,每日讀史十頁,每日記茶餘偶談一則。這是必須完成的課程下限,除此之外,他還每日讀《易》,練習作文,整個學習的效率大為提高。

    但是,一個人想一下子改個久已養成的生活習慣當然不是那麼容易的。曾國藩為人交遊廣闊,又十分享受社交生活,因此雖然立下志向,也難免有因為交遊影響學習的事發生。比如當年十月十七日,曾國藩早起讀完《易經》,出門拜客,又到杜蘭溪家參加了他兒子的婚禮。參加完婚禮後,下午本想回家用功,但想到今天是朋友何子敬的生日,於是又順便到何家慶生,飯後又在何子敬的熱情挽留下聽了崑曲,到了“初更時分”才拖著疲倦的身軀回到家中。當天晚上,他在日記中對自己下午沒能回家用功而是浪費了這麼多時間進行如下反省:何子敬的生日其實可以不去,但還是去了。這就說明自己立志不堅,行動不能斬釘截鐵? “明知(何子敬生日)儘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周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隨流的意思。總是立志不堅,不能斬斷葛根,截然由義,故一引便放逸了”,決心“戒之”。

    及至十一月初九日,他上午到陳岱雲處給陳母拜壽。飯後本打算回家學習,結果在朋友的勸說下一起到何子貞家去玩,在那裡和人下了一局圍棋,接著又旁觀了一局。在看別人下棋時,他內心進行著激烈的“天人交戰”。一方面是想放縱自己一次,痛痛快快玩一天算了,另一方面卻是不斷想起自己對自己許下的種種諾言。終於,一盤觀戰未了,他戰勝了自己,“急抽身回家,仍讀兌卦”。

    曾國藩在日記曾經深入分析過自己為什麼如此熱衷於交遊往來。他發現,有一些社交活動當然是必需的。但是另一些,則是可去可不去。問題就出在這些可去可不去的活動他多半都參加了。這裡面有兩個原因,一是自己因為想建立“為人周到”、“好交好為”的名聲,也就是“好名”,“希別人說自己好”。另一個,則是因為自己性好熱鬧,在家裡坐不住。

    分析之後,他下決心縮小社交圈子,改變在朋友中的形象,以節約社交時間用於學習和自修。但因為以前交遊太廣,不可能一下子切斷許多社會關係,所以必須採取漸進方式:“凡往日遊戲隨和之處,不能遽立崖岸,唯當往還漸稀,相見必敬,漸改徵逐之習。”

    徵逐之習可漸改,意氣之過則須立克。曾國藩修身之始,另一個著力點是改掉自己的暴脾氣。

    和大多數初入社會的青年一樣,剛到北京的曾國藩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為朋友,就掏心輸肝,同時也要求對方對他毫無保留,缺乏人我相交必需的距離感和分寸感。曾國藩既然以“聖人”自期,也不自覺地以聖人標準要求朋友,經常說話過於直接,不留餘地,不分你我,因此很容易與朋友發生衝突。這個缺點,他的一些朋友知之甚深。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三日日記:“岱雲……言予於朋友,每相恃過深,不知量而後入,隨處不留分寸,卒至小者齟齬,大者兇隙,不可不慎。”

    陳岱雲的這番話,顯然是針對他與鄭小珊打架一事而發。鄭小珊是曾氏的湖南老鄉,同為京官,年長曾國藩近十歲。他精通醫術,常為曾國藩家人診病,與此與曾國藩往來十分密切,因為一件小事,鄭小珊對曾國藩口出“慢言”。曾國藩與這樣一個同鄉而兼前輩口角起來,破口大罵,並且用語極髒,這無論如何都有應反省之處。

    有一次他到陳岱雲處,“與之談詩,傾筐倒篋,言無不盡,至子初方歸。”當天晚上他這樣批評自己:“比時自謂與人甚忠,殊不知已認賊做子矣。日日耽著詩文,不從戒懼謹獨上切實用功,已自誤矣,更以之誤人乎?”日記中關於這樣的反省實在筆筆皆是。

    曾國藩認為,磨練自己要有如雞孵蛋般的耐心和韌性。他的一生,就是不斷自我攻伐、自我砥礪的一生。因此也是不斷脫胎換骨、變化氣質、增長本領的一生。

    曾國藩以“求闕”命名自己的書房,從青年到老年,曾國藩都生活在不停的自責中,不斷尋求、針砭自己的缺點。

    比如對無恆這一缺點,他就終生攻伐不懈。道光二十二年,曾國藩在日記中曾寫道:

    餘病根在無恆,今日立條,明日仍散慢,無常規可循,將來蒞眾必不能信,作事必不成,戒之!

    咸豐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四十六歲的他寫信給弟弟說:

    我平生坐犯無恆的弊病,實在受害不小。當翰林時,應留心詩字,則好涉獵他書,以紛其志;讀性理書時,則雜以詩文各集,以歧其趨。在六部時,又不甚實力講求公事。在外帶兵,又不能竭力專治軍事,或讀書寫字以亂其志意。坐是垂老而百無一成,即水軍一事,亦掘井九仞而不及泉。弟當以為鑑戒。

    他從生到死,都生活在“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戰戰兢兢”之中。讓我們讀幾段他晚年的日記吧:

    同治八年(逝世前三年)八月二十日:

    念平生所作事,錯謬甚多,久居高位而德行學問一無可取,後世將譏議交加,愧悔無極。

    同治九年三月三十日:

    二更四點睡。日內眼病日篤,老而無成,焦灼殊甚。究其所以鬱郁不暢者,總由名心未死之故,當痛懲之,以養餘年。

    這就叫做“幾十年如一日”。

    在一次又一次的反覆磨練中,曾國藩的氣質性格漸漸發生著變化。他做事越來越有恆心有毅力,即使後來軍事生活中,每天只要有時間,仍然堅持讀書寫作。他接人待物越來越寬厚、周到、真誠,朋友一天比一天多。他的品質越來越純粹,站得越來越高,看得越來越遠。經過無數次反覆較量,到四十六歲後,他終於對自己的恆心比較滿意了,他總結說:

    四十六歲以前作事無恆,近五年深以為戒,現在大小事均尚有恆。

    梁啟超在盛讚曾國藩的“有恆”時說:

    曾文正在軍中,每日必讀書數頁,填日記數條,習字一篇,圍棋一局,……終身以為常。自流俗人觀之,豈不區區小節,無關大體乎?而不知制之有節,行之有恆,實為人生第一大事,善覘人者,每於此覘道力焉。

    普通人過了中年,性格已經固定,記憶力、學習能力下降,進取之心就逐漸懈弛,認為老狗學不會新把戲。而曾國藩卻終身處於學習、進步之中。他給弟弟寫信說:

    弟之文筆,亦不宜過自菲薄,近於自棄。餘自壬子(四十三歲)出京,至今十二年,自問於公牘、書函、軍事、吏事、應酬、書法,無事不長進。弟今年四十,較我壬子之時,尚少三歲,而謂此後便無長進,欺人乎?自棄乎?

    晚年曾國藩總結自己的人生體會說,人的一生,就如同一個果子成熟的過程。不能著急,也不可懈怠。人的努力與天的栽培,會讓一棵樹靜靜長高,也會讓一個人慢慢成熟:“毋揠毋助,看平地長得萬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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