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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色歸讀

    首先,要釐清你所說的“分財產”是什麼意思?可能包含兩層含義:一、父母在世時將一部分或大部分他們所有的財產分配(法律上稱為“贈與”)給兒子和女兒;二、父母過世後他們所剩餘財產(扣減負債後)的如何在兒子和女兒之間分配的問題,也就是父母財產的繼承問題。

    需要強調的是,中國《繼承法》規定,在繼承父母財產方面,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有同等繼承權,且繼承權男女平等。也就是說收養的兒子(養子)和親生的女兒在繼承的法律地位上沒有什麼區別,應該得到等同待遇。

    一般父母在世時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也就是上述第一種情況,也可依照《繼承法》同等待遇的精神來分配,即子女給得一樣多。當然,父母的財產說到底是“父母所有”,他們擁有完全的分配權、支配權,生前父母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在子女間以任意比例分別贈與給兒子、女兒兩人,如果有必要這麼做的話。

    對於父母身故之後的剩餘財產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 ;沒有遺囑的同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養子和女兒具有平等繼承權,平均分配遺產。

    以上是法制的一般精神,當然《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也就是在總體均等的情況下,如果養子與父母共同生活、盡了主要扶養老人的義務,可以適當多分。本著建設和諧社會的原則, 在遵循《繼承法》精神的基礎上,如果作為繼承人的養子、女兒協商一致的,可以優先依照協商協議來繼承。

  • 2 # 冰糖銀耳蓮子羹

    理解難處。給兒子是想著以後和養子一起,度過後半生,不讓兒子媳婦心裡不舒坦。給女兒是想到底是自己親生的,全給兒子了女兒心裡寒心。

    前面有人說把財產主要給兒子,因為是兒子主贍養,如果我是女兒,心裡必會極度不平衡。現代社會兒子啃老,女兒贍養父母的多的是。相反兒子也會同樣心理。所以,在沒有確定分財產後兒子女兒是否對自己如從前一樣,建議先不分。

    如果非分不可,建議:儘量對半平均分。不講情理,講法理:兩人既然擁有對老人同樣的責任和義務,也應當有同分財產的權力。

    如果自己收入還不錯,老倆口生活也自在,就不必麻煩子女。如果以後真的需要照顧了,應該讓倆孩子一起商量,該出錢出錢,該出力出力,誰也逃不了。這樣財產均分誰也說不出什麼來。

    當然,如果老人家真的特別偏愛其中一方,後半生一定和其中一人住,給他/她留較多的財產也可以理解,但也就是考驗人品的時候了。

    最後,希望老人家擁有平靜的晚年生活。

  • 3 # 正義使者00779655175

    首先應該理清的是養子女和婚子女享受的是同等待遇,所以如在沒有事前分配的情況下,法律責任是一樣的,但在父母生前沒有作過分配的,就意味著均分。不知道你們父母生氣是否作過分配

  • 4 # 閒人小凱

    這個就看個人感情了!有些收養的孩子比親生的還要親,雖然是收養的,可是自己養大的感情也是一樣深。具體怎麼分財產,還是看自己的情況!

    我一個男性朋友,小時候家裡男孩多,就把他跟朋友家換了個女孩。他的養父有兩個女兒全嫁出去了,因為他不是親生的,所以養父母不想花錢給他娶媳婦,然後就讓他做了上門女婿!

    有些人對待養子女都比較有偏見,害怕把家產給了養子女會遭到對方“背叛”,但是,有這種想法也無可厚非!

    我媳婦一個好朋友,在她剛生下的時候被養父母抱養。二十歲那年在外地打工,後來相處了一個男朋友,要嫁到外地,但是,養父母不同意。雖說不是親生的,畢竟養了二十年的閨女,家裡也就這一個女兒,遠嫁後老兩口子怎麼辦?可是,她居然不顧養父母,偷偷跟男朋友辦了結婚證,之後再也沒有回來過。逢年過節只是打個電話,家庭詳細地址也沒給自己養父母說……

    所以說,財產具體要怎樣分配,還是得自己決定,畢竟“知人知面不知心”,根據你的之言片語,別人也不能給你具體建議!

  • 5 # 林林媽媽

    第一,兒子是收養的。儘管兒子是收養的,但無論從法律上還是感情上,都有與親兒子一樣的權利和義務,所以應該怎麼對待親兒子就應該怎麼對待養子的,既然收養了養子就應該平等對待他。

    第二,女兒是親生的。女兒有與兒子一樣的權利和義務,現在的社會不同過去,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現在的女兒在法律上與兒子一樣富有繼承父母財產和贍養父母的義務,所以女兒應該跟兒子有一樣的權力。

    第三,財產平均分配。既然養子和女兒在法律上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力,作為父母最好能平衡一下他們兄妹(或者姐弟)的關係,不要讓財產給他們造成隔閡,怎麼有利於他們的關係怎麼分配。不過我建議,父母還是不要生前把財產全部分給他們,留下一部分等自己百年之後再讓他們去繼承,並不是說兒女不好,只是給自己留條後路,以防萬一。

  • 6 # 誠成164636417

    先問一下,你為啥要收養?既然收養了,那就是你的孩子,那他同樣要肩負著對你的贍養義務和責任。就和親生的一樣,改咋就咋否則違背常理。

  • 7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兒子是收養的,女兒是親生的,財產應該怎樣分割呢?我來回答一下。

    在農村,有了女兒,還不能算是有了傳宗接代的人。只有有了兒子,才算是往下1紮了根。所以就有很多的家庭,生了女兒後,還要收養個兒子。

    象這樣的情況,財產如何分割,我想應該和有親生兒女的家庭一樣,閨女賠送嫁妝,嫁出門去,兒子派送聘禮,將媳婦娶進來。女兒以後做親戚走動,兒子養老送終,繼承家產。

    如果這樣,你可能感到虧了自己的親生女兒,但是你如果偏向了女兒,對養兒也是不公平的,弄不好,也可能讓鄉親們笑話。

    如果你真的想補償女兒,可以把嫁妝賠送的豐富一些,另外暗地裡把自己的存款適當的給女兒一些,這樣不顯山不露水地幫扶了自己的女兒,也不傷自己和養兒的關係。做為養父母既然收養了人家,人家也真心實意的跟定了你,就應該真心相待,如同親兒一般,切莫患得患失,影響了一家的和氣。

  • 8 # 始終142942699

    首先,個人以為,父母把孩子養大成人,就已經盡到責任了。

    所以孩子成人以後,若無特殊情況,就應該自食其力,不應該再要父母的錢或財產了。

    我一向認為,祖產是把雙刃劍,一方面給子孫依靠,另一方面又會讓子孫產生依賴心理、喪失自立精神。

    每個人都有一雙手,父母有,我們也有,成年以後有什麼理由還花父母的錢呢?

    就算父母把財產留給自己,也不應花,而應全部拿去上供下施,再將功德悉數迴向給歷代祖先、父母師長、六親眷屬和怨親債主等。

    個人以為,父母給子女的最大財富,不是財產和金錢,而是家風家教、陰德陰功,“福廕子孫、德被後代”才是最明智的。

    林文忠公則徐說過:

    “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

    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所以我是不贊成,給子女留什麼財產的,更不贊成享用祖產。

    假如不能免俗,還是想把財產留給子女的話,就留給孝順懂事的那個(若都孝順的話,就平分)。

  • 9 # 解德麟

    誰對父母好就將財產分給誰,不分親生還是收養的,看他們孝不孝,都不孝,請保姆,保姆對你們好就將財產給保姆。活在世上要快活,誰給你們快活就將財產給誰才快活,只有這樣才能提倡忠義孝道。

  • 10 # 永不變2017

    兒子是收養的,女兒是親生的,財產應該怎麼分?不管兒子或是女子是收養的,只有孝順倆個字,有尊重養父母,關心養父母,可說平時吃飯有病都重視問候多關心,很出錢也表明說把養父母養完一生報恩。這樣財產應該要留給養子,但也要留一手,如果親生女有困難也好幫忙一點,是人生的做事涼心,也是父母不分男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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