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高利轉貸罪如何界定?高利轉貸罪和轉貸牟利罪構成要件的區別 1、高利轉貸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信貸資金,指金融機構根據中央銀行有關貸款方針、政策,用於發放農村、城市貸款的資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構成: (1)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吸收的各種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單位的公營存款。這是信貸資金的主體部分; (2)國家財政撥發給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自有資金。這在信貸資金中佔極小比例; (3)由資金市場拆借而入的資金。包括從人民銀行貸入的短期貸款;本行內部上、下系統內的借款;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款。此類資金原則上不能安排長期貸款。 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2、轉貸牟利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2)行為人在客觀上有將套取的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轉貸牟利的行為。本條所說“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是指編造虛假理由,從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農村信用社、城市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信貸資金後又轉貸給第三人。行為人轉貸他人的資金必須是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如果行為人只是將自己的剩餘資金借貸給他人,不構成犯罪。本條所說的“高利轉貸他人”。是指行為人以比金融機構貸款利率高出許多的利率將套取的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轉貸他人,從中獲取不法利率。
國家對高利轉貸罪如何界定?高利轉貸罪和轉貸牟利罪構成要件的區別 1、高利轉貸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信貸資金,指金融機構根據中央銀行有關貸款方針、政策,用於發放農村、城市貸款的資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構成: (1)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吸收的各種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單位的公營存款。這是信貸資金的主體部分; (2)國家財政撥發給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自有資金。這在信貸資金中佔極小比例; (3)由資金市場拆借而入的資金。包括從人民銀行貸入的短期貸款;本行內部上、下系統內的借款;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款。此類資金原則上不能安排長期貸款。 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2、轉貸牟利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2)行為人在客觀上有將套取的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轉貸牟利的行為。本條所說“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是指編造虛假理由,從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農村信用社、城市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信貸資金後又轉貸給第三人。行為人轉貸他人的資金必須是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如果行為人只是將自己的剩餘資金借貸給他人,不構成犯罪。本條所說的“高利轉貸他人”。是指行為人以比金融機構貸款利率高出許多的利率將套取的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轉貸他人,從中獲取不法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