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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永遠追不上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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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46602480848
主要農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種子生產實行許可制度。 主要農作物(小麥、玉米、稻、棉花、大豆,馬鈴薯、油
繁殖材料和種植材料)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級人民 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稽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主要農作物常規大田
用種的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 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不用辦 理生產許可證。
根據《種子法》規定,種子經營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發放制度。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許可證,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稽核,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其他種子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的種子經營許可證,由註冊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稽核,農業部核發;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註冊資本金額達到農業部規定條件的種子經營單位的經營許可證,可以直接向註冊所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稽核,報農業部核發。申請種子經營許可證應向稽核機關提交以下檔案:(一)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申請表;(二)檢驗人員資格證書;(三)種子檢驗儀器清單和照片;(四)種子加工裝置清單和照片。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向農業部申請種子經營許可證的,還應提交育種機構及相應的育種條件、自有品種、繁育基地、檢驗室達標、銷售網路、註冊商標的證明以及種子生產經營情況說明。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申請,由經營者在轄區內向稽核機關提出。稽核機關在收到申請後,應對經營地點、加工倉儲設施、檢驗設施和儀器應當進行實地考察。具備規定條件的,簽署稽核意見,報審批機關審批;不符合條件的,由稽核機關向申請者做出書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