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標是指在採購活動過程中,因出現《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相關情形,而終止採購活動的行為。
《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在招標採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1)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檔案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2)出現影響採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3)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採購預算,採購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變故,採購任務取消的。
在目前的法律法規條款中沒有見到“流標”的定義,也就是說,流標是非正式場合的口頭表述,其約定俗成的含義是指採購活動中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或招標檔案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而終止採購活動的行為。
1.廢標是法定規範性表述,廢標情形是法定的四種情形,由於採購人、投標人、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委員主觀或客觀原因,在採購全過程中出
現上述情形,都將形成廢標。包括投標人不足三家、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採購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招標檔案製作出現重大失誤,採購活動取消等原因。
2.流標是人們對終止採購活動的口頭表述,也屬於廢標的範疇。人們更習慣將廢標法定情形的第一種情形稱為“流標”。流標更傾向於在採購評審開始之初的終止行為,傾向於非違規、違法的因素,傾向於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的條件。
無論是廢標、流標,都將增加採購的成本,影響採購效率,因此,做為採購人、代理機構一定要認真分析原因,採取對策,儘量避免出現廢標、流標現象。
廢標是指在採購活動過程中,因出現《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相關情形,而終止採購活動的行為。
《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在招標採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1)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檔案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2)出現影響採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3)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採購預算,採購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變故,採購任務取消的。
在目前的法律法規條款中沒有見到“流標”的定義,也就是說,流標是非正式場合的口頭表述,其約定俗成的含義是指採購活動中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或招標檔案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而終止採購活動的行為。
1.廢標是法定規範性表述,廢標情形是法定的四種情形,由於採購人、投標人、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委員主觀或客觀原因,在採購全過程中出
現上述情形,都將形成廢標。包括投標人不足三家、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採購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招標檔案製作出現重大失誤,採購活動取消等原因。
2.流標是人們對終止採購活動的口頭表述,也屬於廢標的範疇。人們更習慣將廢標法定情形的第一種情形稱為“流標”。流標更傾向於在採購評審開始之初的終止行為,傾向於非違規、違法的因素,傾向於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的條件。
無論是廢標、流標,都將增加採購的成本,影響採購效率,因此,做為採購人、代理機構一定要認真分析原因,採取對策,儘量避免出現廢標、流標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