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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食的風聲

    分情況,如果你現在經濟狀況不好,錢當初又確實是說好是外借,不是白送的,肯定可以找前女友要回來,自己都過不下去了,要回自己的錢一點不過分。

    如果你經濟條件好,不差錢,那就算了吧,畢竟相好一場,不用催,前女友還不還,看自覺。

    戀愛的時候你濃我濃,把命給對方都可以,分手的時候,什麼都要分得清清楚楚,一點關係都不想剩,但分了手,錢還欠著,現在要還錢也是一件很尷尬的事情,人跟人之間的關係微妙又不好掌控,弄不好真挺難堪的。

    不過說到底,不管什麼情況下,借就是借,有借就應該有還,如果確實是前女友借走的錢,我個人感覺,絕對可以大大方方要回來的。

  • 2 # 欲雨又還吹散

    我和男朋友分手的時候 前一個月他幫我應急的2000塊錢 我轉給他 才去和他說的分手 不管他哪裡不對還是哪裡不好 你憑什麼佔別人便宜 同理 要錢這個還是看個人 這些話如果是我 我開不了口

  • 3 # 樹德漢碩

    借錢見人心,還錢見人品。從借錢還錢中,可窺見人的點點滴滴。理論上情義上,借錢還錢天經地義,沒什麼異議的。但這裡說的是男女戀愛分愛分手後之前借的錢要不要還?有女借給男的,更多是男借給女的。情理上,是借就要還,不還非借也。但問題是戀人,且又分手了,這就有所不同,要細細分析一下,看如何處理更好了。

    首先要從數量上看,數額大的,自然要還,數額小,自己條件又好的,就不必追還了,大方些,主動說不要了,主動還也不領受,如此足可見證人品,而斤斤計較的,則給人吝嗇小氣的印象不好。錢是身外物,不要因為小錢而失品。其次要具體事,具體分析,當時是在什麼情景下借的,各自情況如何,現在又因何分手,自己有無干過對不起對方的事,有無虧欠,等等,作一番分析比較權衡之後,做出不失理也不欠情的處理。

    人一掉進錢眼裡就會失理欠情無品。從借錢還錢中就可折射出人心人品,要是戀愛雙方,更可知道多,所以不要因為錢還不還這事而更失心失品。

  • 4 # 愛無悔112986876

    要不回來了,我打電話問她要錢,她讓她爸接電話,說我沒有證據,像我倆這關係當時也沒讓她打借條,她就沒有還錢那意思了,想想還是算了,讓她買藥吃了吧

  • 5 # 喜劇的憂傷28

    不應該,作為一個男性我想提都不應該提!因為愛情讓兩個人走到一起,不管結果如何,至少在一起的這段時光。大家都是彼此真心相愛的,你給的錢是你自願給她的,當然我想也大多是因為愛,看到她想要的衣服,口紅,化妝品,那種眼神裡的渴望,至少讓我會忍不住給她買。

    大一時談個女友,當時沒錢,陪她逛街,看到那些化妝品和口紅,她雖說太俗氣,不喜歡,可她的眼神早已出賣她了,可我真的買不起,當時真的可恨自己,恨自己的無能為力,那種感覺現在想起來也很心酸。

    所以不管什麼原因最後兩個人沒有走到一起,各奔東西了,但是曾經的美好,曾經的愛戀即使分手了也依然存在,不應該摻雜其他東西,特別是錢,這個最討人喜歡的,也是最容易隔閡的東西!

  • 6 # 含羞草心師坊

    記住,你是借,不是贈與!

    而且還是對方分手後還來向你伸手借,並不是在你們關係之內問你要的也不是你給予她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為什麼不要回來嗎?

    想來不好意思要回來,是因為你覺得你們之間曾經有過關係吧,不管是分手還是不分手,總覺得兩人之間有情分在是吧。

    還覺得這錢又不多,怎麼好意思問人家要了,就當是幫助人家罷了,不過如果你真的有錢,這想也沒錯。

    或者說你真的覺得你愛心博大,其實也沒啥,幾千塊錢罷了,在人家困難的時候能幫一把,也就幫了吧。

    不過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如果你想到這個,你就會不一樣的想法了,而且如今她的困難期也過去了,你也算幫她一把了,現在不應該總是她困難吧,再說她也跟你的一個兄弟好上了,難道你還想扶貧你的好兄弟一把?

    其實不應該是借歸借,贈予歸贈予嗎?如果你當初在人家向你伸手時,說了這錢是給你用的,你不用還,那你就不應該去問人家討還。

    可你現在糾結的卻是又不好意思,又覺得錢是借的應該還,所以很矛盾,這錢還要不要回來了?其實吧,人家又不是你媳婦,憑啥借出去不還你?是不是這個理?

  • 7 # 劉輝律師

    凡是借的錢都應該歸還

    無論兩個人是各種關係,無論金額大小,既然是借的錢都應該歸還的,雖然在戀愛期間兩個人的財務歸屬情況說不太清,但是既然是借的,幾千元也不是小數目,應該向其索要。現在你的前女友和你特別好的一個兄弟好上了,想必你心裡很不服氣,我覺得這是你主要想要回拿幾千元錢的主要理由。

    法律層面:如果她不還錢,建議你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有欠條可以直接去起訴,如果當時沒打欠條,要看看是否有當時的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證據。不管怎麼樣,都會傷了在彼此心中的情誼,朋友是如此,戀人之間更甚。

  • 8 # 零點乾貨

    第一情況,不用要回來。如果戀愛時期感情比較好,分手後還保持比較良好的關係,那這時不用這麼絕情,就算是普通朋友,也要幫啊,何況曾經是戀人。因為曾經是最愛最親密的人,只是她家裡人反對才分開。她既然向你開口借了錢,說明她確實有困難,說明她其實是放下了自己面子的,或者說明她也是無處可借實在沒辦法了才向你借的。

    第二種情況,堅決要回來。如果分手比較惡劣的,比如被甩,或者分手時非常痛苦,或者她很勢利,移情別戀去勾搭上你的高中好兄弟的,說明這個女人根本就不在乎你,只是和你玩玩而已。向你借錢,是再次利用你而已。對這種過分拜金的女人,就要堅決把錢要回。

    第三種情況,可要可不要。如果在戀愛時期和她有過不少矛盾衝突,分手時也很痛苦,但心中多少還有點感情,於心不忍,那你可要回,也可不要。她真的很困難,借的錢是你能力承受範圍內的,那就算了吧,就當作做一次好事;如果她喜歡浪費,借錢去揮霍,或者你因為借給她錢而生活困難,那就可以要回來。

  • 9 # 冰城二舅

    認真的讀完了你的陳述文字,年輕人應該更有遠見,對待感情也一樣,你可以思考一個問題,是這樣被一個故左還右的姑娘牽著著,還是需要有更多的時間讓自己強大(這裡的強大不是大男子主義,而是學習/生活/工作方面)。

    首先,借錢還錢是以身份而起決定作用的,就算是父子母子,以償還為目的的借款行為都是需要償還的(當然,血親對於借款這方面比較包容,但在法律上借款行為不份親疏關係)。

    其實,即便對方以暗示交往為目的向你借款,也是需要償還的,並且有法可依據。

    最後,無論口頭借款,還是書面借條借款都要保留“證據”(即影片錄音,書面借據)。

    PS:借據一定要寫明“借到”,標註好金額,寫明借款關係(誰借誰的錢)等等。

    愛情,往往交織著現實,也伴隨者理想。莫怪那些向現實低頭的人,因為她們不能把握自己的命運。祝朋友找到一份值得付出的愛情!

    我是東北二舅,一個用靈魂回答問題的胖子。

  • 10 # 大江ooooo設想

    我一般都是這樣處理的

    不分借給誰,借錢就是一種相信。

    相信的不是借錢的人!

    相信的是自己。

    把特定的關係都劃掉,與前女友沒什麼關係,有關係的主要是我們自己,借根本就不該要,要嘛就別借,什麼關係都一樣。

    我借的東西從沒有人主動或者間接追要過,我借出去的也從沒主動要過,所以不要覺得自己付出,你的某一段付出在你人生中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不過能堅實的以修正你的真實人品。

  • 11 # 平凡的之路

    如果是女方借的錢當然可以要回來。

    如果是兩人交往時的花銷。那就另當別論了,例如,一起吃飯,看電影等等一類的。

    女方借去的錢。最好有借條,或者轉賬記錄。都是很好的證據。

  • 12 # 木魚的困惑

    這個嘛,不好說,感情在,啥都不是問題,感情不在了,什麼樣的說辭都會有的,畢竟林子大了,什麼鳥沒有,是不是,現在的女人也比較現實,比如說青春損失費拉,陪床費如此等等 ,綜合起來考慮,如果數目不是很大的話,還是算了吧,男人嘛,大氣一點,才能成大事。。。。

  • 13 # 克隆真愛

    首先,你能在分手後借錢給前女友,說明在人品上你還是認可她的,這你就直接討要好了,最好當你那好哥們的面,這樣更容易要到,老弟,幾千塊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分手了,這是向你那好哥們證明你們沒有藕斷絲連最好的機會。如果你是一時糊塗,一時心軟才借的錢,那更應該要,沒有直接說恢復關係,她不想恢復自然會還你,我覺得,你能問這個問題只能證明你還是想和她恢復關係,至少證明你還喜歡她。在愛情裡,男人女人都是很糊塗的,我真不知道你們當初是怎麼分的手,那女孩都好意思借,你也能大度的借,這樣的錢摻雜著太多情感的成份,女人在感情失敗之後大多都是賴皮,你也是個對不齊的人。不如趁要錢把人追回來,當然,這就只能對她一個人要了,最好在她沒錢的時候,要錢,堅決一點,沒錢就拿人還,她一就範,你的愛情也就回歸了。記住,前提是你還愛她,當初是她提出的分手,你不捨得她。老弟,希望你借的錢能成為你當初無意埋下的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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