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在上海、廣州等多地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凡是試點內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可提交長期護理保險申請,再有專業機構經過評估給給予結果。
試點期間,長護險參保人群為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
長期護理保險申請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基本穩定的參保人員,需在長護定點機構先辦理登記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續。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親屬、代理人攜帶參保人員的長期護理保險憑證(廣州市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申請表及有效的疾病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向長護定點機構提出長護評估申請。
參保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長護定點機構不予受理長護評估申請:
1.患有急需治療的各種危重疾病,病情不穩定的;
2.患有重度精神類疾病的;
3.距上次長護評估不透過結果作出之日起不足半年,且參保人員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無明顯變化的。
(二)機構初評
申請人提交的基本資訊、參保資訊及申請專案在透過長護定點機構稽核後,長護定點機構按規定安排評估小組對申請人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進行初步評估,透過初評的申請人資料由長護定點機構進行網上申報。
(三)現場評估
透過機構初評的申請人按照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安排接受長期護理需求評估專家小組的現場評估。
(四)集體評審
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組織長期護理需求評審專家小組對現場評估結果進行集體評審。
(五)結果公示
評審結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及長護定點機構內公示。公示期內,申請人或長護定點機構等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經長護定點機構向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經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複核評審結果有誤的,更正評審結果後重新公示。
(六)意見送達
經公示對評審結果無異議的,由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自長護定點機構網上申報之日起60日內出具《長期護理需求評估意見》,並透過長護定點機構送達申請人。申請人自收到長護評估意見之日起15日內有異議的,應透過原申請渠道向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申請複查評估。
(七)待遇生效
《長期護理需求評估意見》自出具後次日生效,有效期原則上為一年。參保人員應在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按原申請途徑重新提出長護評估申請。
目前,中國在上海、廣州等多地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凡是試點內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可提交長期護理保險申請,再有專業機構經過評估給給予結果。
試點期間,長護險參保人群為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
長期護理保險申請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基本穩定的參保人員,需在長護定點機構先辦理登記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續。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親屬、代理人攜帶參保人員的長期護理保險憑證(廣州市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申請表及有效的疾病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向長護定點機構提出長護評估申請。
參保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長護定點機構不予受理長護評估申請:
1.患有急需治療的各種危重疾病,病情不穩定的;
2.患有重度精神類疾病的;
3.距上次長護評估不透過結果作出之日起不足半年,且參保人員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無明顯變化的。
(二)機構初評
申請人提交的基本資訊、參保資訊及申請專案在透過長護定點機構稽核後,長護定點機構按規定安排評估小組對申請人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進行初步評估,透過初評的申請人資料由長護定點機構進行網上申報。
(三)現場評估
透過機構初評的申請人按照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安排接受長期護理需求評估專家小組的現場評估。
(四)集體評審
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組織長期護理需求評審專家小組對現場評估結果進行集體評審。
(五)結果公示
評審結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及長護定點機構內公示。公示期內,申請人或長護定點機構等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經長護定點機構向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經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複核評審結果有誤的,更正評審結果後重新公示。
(六)意見送達
經公示對評審結果無異議的,由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自長護定點機構網上申報之日起60日內出具《長期護理需求評估意見》,並透過長護定點機構送達申請人。申請人自收到長護評估意見之日起15日內有異議的,應透過原申請渠道向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申請複查評估。
(七)待遇生效
《長期護理需求評估意見》自出具後次日生效,有效期原則上為一年。參保人員應在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按原申請途徑重新提出長護評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