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年多,撫養權在我這裡,孩子爸爸對孩子,想看就看看,不想看就不看,但我不知道為什麼,也不想要這個撫養權了,我覺得我也不是一個稱職的媽媽,我就不適合要孩子,現在要孩子也只是為了父母有個寄託,那種感覺不知道怎麼表達!我這樣做對麼?不怕別人罵我,只想有人幫我分析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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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慕容_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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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薛綰
我的建議是,如果自己身體健康有工作能力,還是好好照顧這個孩子吧。
剛離婚的時候,雖然你在法律意義上屬於單身了,而你的心理及情感上還沒有切斷連結。
你還需要很長時間去接受去適應,你已經和那個人沒有一點關係了,你們已經離婚了。
而孩子就是你們產生連結的那個介面,你看到孩子的時候,就會自動想起這段婚姻的種種,甚至覺得他的身上有前夫一半的基因。
你覺得自己不想要這個孩子了,想要還回去。這本身就很孩子氣,你考慮過孩子的感受嗎?
孩子還是跟著媽媽比較好,以後慢慢的就適應了。你會有新的生活,會認識新的男朋友。小孩子也會長大,會越來越好帶。
你前夫規定好,什麼時候來看孩子,什麼時候不許看。不要那麼隨便的,想看就看的。
這對於你恢復精神面貌沒有好處,你要在內心裡切斷連結,明白自己現在的狀態。
而且不要過於消極,現在離婚很正常。感情不和就會離婚,只是一段感情的結束罷了。
不要自我否定,也不要把自己失敗的婚姻,轉嫁到孩子身上。
用最大的信心去照顧孩子,去努力經營自己的生活。以後的日子會越來越好的,你只是離開了錯誤的人,你是明智的。
孩子在你身邊,慢慢的撫養長大。你就會明白,堅持要了撫養權,是多麼明智的事情。
他會懂得你的辛苦和付出,以後也是你的一個依靠。你想念他的時候,他就會來到你的身邊。而且只有你真心疼愛他,給他良好的照顧。
望你三思。
你養不起,也堅持不下去那份愛心,責任,耐心,你當初爭什麼撫養權?說句不好聽的話,你這種親媽比後媽更可恨。更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