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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麻子385

    鄙視,渣男所為

    分手了,為什麼想把事做絕?為什麼就要把事做絕?!

    不論什麼原因最終分了手,但曾經相愛過。既然愛過,就是自己最親近的人,就應視如家人一樣,怎麼忍心把事情做絕,加害與她?

    戀愛一場,不能代表她就一定屬於你,就貼上專屬於你的標籤。誰賦予你有這個權利?即便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如不合適,同樣也可以選擇離婚,這完全是個人的自由。

    離婚有自由,分手難道就沒有自由?談次戀愛,就非得屬於你?分手了,就威脅,就逼迫,就想方設法的加害對方,是男人嗎?

    害人之心不可有。如真的想挽回這段戀情,就不應該去想如何把事做絕,而是多想想自身有什麼不足,存在什麼問題,去改變自己,去提高自己。

    只想把事情做絕,本身就是沒有能力,沒有自信的表現,是渣男所為。一句老話,多行不義必自斃,還有一句,強扭的瓜不甜。即便你採取卑鄙的手段,得到了她,但心沒給你,有幸福嗎?

    勸你省省吧,不要去想把事情做絕,而是要做好自己,為自己留條後路,不要讓她反感你,從心裡瞧不起你。

  • 2 # 歐陽倩41323097

    把事情做絕了?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

    1.相愛過,相處過,對彼此付出過,有必要去做絕什麼嗎?各自安好,不是更好?

  • 3 # 蜜糖一家人

    提這種問題的,不是渣男渣女,就是被情傷透。

    如是渣男渣女,想分手分得徹底,還要彰顯無與倫比的渣,可以對對方在分手的結尾儘可能地好一些,然後找出藉口,道德綁架,讓對方打給你錢,在收到錢的一瞬間,拉黑,刪除,永遠不再出現。過個幾年再出現,再重複之前的套路,會讓對方痛不欲生,人設崩塌。

    如是被情傷透,想分手分得徹底,一種是保留所有聯絡方式,對方的哀求,懺悔,道歉都視作演戲,不必理會,時間久了對方自然無趣,感情就沒了。一種是徹底刪除所有聯絡方式,離開傷心地,開始新生活。或是以更好的姿態回來,讓他或她高高的仰望你,並時刻被你震懾,心甘情願地臣服於你,但你連眼角都不會略到他的臉上,讓他半生活在煎熬裡。

    建議就這些,不知可否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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