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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毛春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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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鬼鬼Whisper
初戀永生難忘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高一她高二,學生會主席,非常優秀,人也長得很漂亮。其實我們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我們在小學時候一起在校外上了一個英語提高班,當時因為是同桌所以聊的比較熟。碰巧又上了同一所中學,進了高中因為學生會工作的緣故又熟絡了起來,是不是會因為工作聊很久,聊著聊著我們就開始聊工作以外的事情,因為家住的很近有的時候甚至還會約出去散步。雖然我們彼此心裡都明白對對方的感情,但我還是拖了很久才開口表白(畢竟是初戀),沒想到她答應得這麼爽快。在一起之後我們發現彼此的價值觀人生觀都很相近,好像所有事情都一帆風順,只要我們兩個在一起就什麼困難都可以克服。因為上中學的時候學校裡面不允許談戀愛,而我們在學校都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所以我們已公開就被很多人看好。有人還將我們奉為pyq顏值最高情侶。
她的為人真的很好,長得漂亮但沒有公主病,也從來不要求我為她花什麼錢,因為當時我也是個窮小子,所以出去玩有機會她都會搶著付錢。雖然後來因為異地我們最終還是沒能繼續這段感情,但是這段感情一定是我人生中刻骨銘心的一段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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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星模仿show
初戀再好,不會和你白頭到老,初戀再美,不會和你相依相偎,初戀在萌,不會和你一路同行,對於初戀的見解,感情剛剛處於萌芽的時候,我們的認知是很短淺的,對於外面的誘惑我們不瞭解,所以初戀的感情是很純潔的,沒有任何雜質的情感,當我們步入社會以後,面對分煩複雜的世界,面對各種誘惑,我們的認知就會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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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養拙
初戀的美好,大概就在於初戀是純粹的戀愛,沒有進入到婚姻,更沒有摻雜柴米油鹽等煙火氣,物件彷彿戲臺上演員,沒有卸妝,舉手投足間,魅力四射得十足偶像派了,這個時候的眼睛,興奮的彷彿服過迷幻藥,看見的全部是美好,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大概就是意指這個階段的。
我曾經有過這樣的想法,名著《紅樓夢》,裡面寶黛的愛情可以說是千古絕唱,不知道賺過多少人眼淚,更不知道有多少人,跌足捶胸地遺憾他倆的未成眷屬,但是我想,他們之間愛情的美,可能就在於未成眷屬上吧?大膽地設想一下:寶黛結婚了,依照程式的設定,會生一堆的小寶玉,小黛玉,寶玉攜著大的,黛玉奶著小的,不時地還要去和尿片屎片打交道,過去的詩詞歌賦,現在可能都改:三兒又尿了的無奈,你說,他們這時候的愛情,還會美好得值得去謳歌嗎?攜家帶口從來不是浪漫愛情的主題,所謂的浪漫愛情,是花前月下,你儂我儂,忒煞情多地演繹著:山無稜,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的感動,柴米油鹽是他們的死敵,左手握右手是他們必然的歸宿,所以,愛情的一切美好,都在初戀,至於婚姻,那是愛情的墳墓,是愛情終點站的,愛情到了這個階段,就與美好背道而馳,歸於平淡和瑣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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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耕耘一鳴
初戀,就像狼第一次吃肉一樣,在你的記憶力又重新開了一扇有趣的大門!
在愛情的滋潤下你的什麼都變得有意義,你的枯燥朋友都感覺活了一樣,感覺萬事萬物都在衝著你微笑。你關於他的一切都變得有意義。她的一切都是美的,他的人生沒有缺點,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往你的人生裡重新注滿活力,激情的面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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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鄉村阿飛生活記錄
說起初戀的感覺,是風,徐徐拂面。是雲,潔白無瑕。是雨,溫潤纏綿。初戀是我們難忘的美好回憶,相對起女人,男人對初戀更是依依不捨,許多人並不知是什麼原因???其實只是他們內心有許多想法在“作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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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兜中游戲
那是一種難以言明的感覺。和初戀在一起的日子無論甜蜜還是吵架,只要現在回想起來都會很有觸動。特別是現在只要聽到以前和她常聽的歌曲,一股莫名的感覺就會湧起。初戀這個東西,應該就是用來回憶的。
和初戀的很多事都已經忘了,但有一件事一直不敢忘。那一次,班上放一個關於婚姻的影片,我靜靜地看著;然後我突然瞥到她 她正對著我甜甜的笑,說實話,那笑容是我見過她最真情最美的畫面。但可惜的是,異地還是打敗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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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連珠五子棋
我覺得初戀給我們的感覺是青澀的,刻骨銘心的。即使後來牽了別人的手,在以後的生活中,哪怕不經意間的一個瞬間,讓我們猛然想起以前的點點滴滴,那種感覺也是美妙的。借用張韶涵《遺失的美好》裡的一句歌詞“有的人說不清哪裡好 但就是誰都替代不了”這或許就是對初戀最好的概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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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憨寶的湯圓
單純無私的愛。
生活上盡力照顧你,學業上盡力鞭策督促鼓勵你,無盡的包容和溫柔以待。默默以好的習慣和品質影響你,讓你的待人接物,性格情商,人格上更加豐富。彼此成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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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沉醉日記
你說初戀有多好?
我的初戀是好多同學都看中的,每天總能收到很多各式各樣的情書,我為什麼知道?因為她讓我看,她說這個寫的好,她說那個寫的也很好,但都不如你。因為我很直接,直接表白,每天護送,為什麼我會這樣,因為和她在一起真的很舒服,各種舒服。
現在呢?
依然。
她現在是我老婆!
回覆列表
我的初戀有多好,不是簡單幾句就能表達得了!
六八年,我二十五歲了,在部隊,因患病,明年就要退伍了。
只因病逝,我才當了兵,兄弟分了家:,退伍後只能成光棍啦。
同學有妹子,給我來介紹,今年正二十,樣子還不差。
我寫了一封信,付了一照片-,初戀開始了。二十五歲的男人多麼渴望有個女朋友。信寄出,急盼有回信,一日如三秋!同學妹,信兒如期到,未看信,心兒蹦蹦跳,看完信,喜笑上眉梢,因為同學妹,願意做我的女朋友,一蹦三尺高!甭提多高興了,走路也輕快,教新兵操練的興致也特高,歌兒唱得特嘹亮,歌聲響徹雲霄!
星期天,戰友外出踏青了,唯獨我一人,在軍營,獨坐那裡寫戀愛信了。細細想,認真寫,把我的真心話,透過文字,傳給了我那初戀的女友。
你來我往一星期一封信,把我和她的感情拉得越來越近了。
我佩服和妻子的文字功底好。比喻用得更巧妙,說她性格直,說是“弄堂裡扛木頭",直來直去的。說咱倆情熱了,她信中說,“咱得心臟在一個胸腔裡跳動,咱的血液在同一條的流淌",寫得該有多好,這是一個初戀的少女,對愛情的見解是如此的美好!我寫信的內容語言雖流利,但沒有她的比喻老到。
我倆通了一年信,信紙帶信封,摞起來近尺高,把自已心裡對愛情的美好懂景,字字句句彼此向對方傾訴,那是多麼的美好!
後來初戀成了我的妻,至今金婚之年了。回意當初的初戀,夫妻二人想起來,常常哈哈笑,彷彿又回到了初戀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