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意想

    不會的,婚姻裡面沒有輸贏。婚姻是由兩個人組成的,如果一個人感覺不到婚姻的幸福的話,一般另一個人也不會感覺幸福,所以這時候對雙方來講,放手才是最好的,放過自己,也讓對方得到解脫,而不是擔心輸贏,最後拖累了自己,也捆綁住了對方,導致雙方關係越來越差,對誰都沒有好處。

  • 2 # 向上的小山

    難得不應該思考的是,怎麼樣才能創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怎麼樣才能感覺到幸福嗎?

    遇到問題就退縮,遇到難題就逃避,下一次婚姻,一個人生活也一樣會遇到各種各樣問題和挑戰!

    需要逃避現實是讓心裡最快變得舒服舒暢的辦法。但,你真的能逃避的了那麼多嗎?

    不要遇到問題就選擇逃避,正面應對問題,正面解決問題,才能讓人更加的幸福。

    不學會正面解決問題,下次遇到同樣的問題還是沒有辦法解決!

  • 3 # 腫瘤調理者

    當你覺得婚姻不幸福時,首先要學會經營幸福婚姻,您們才能有未來幸福婚姻,如果一味離婚逃避,不學會經營幸福婚姻,那您就永遠享受不了幸福婚姻。

  • 4 # 舟姐悄悄話

    不對,現實的婚姻中,被離婚是很丟人的。既使在一段婚姻和愛情中,你選擇了放棄或是被放棄,你都不是贏家,最終你們都輸了,輸掉了家庭,輸掉了孩子,輸掉了感情。在感情中,誰付出的多誰就輸了,你在意了別人,可誰又在意了你呢?

  • 5 # 1理念起航

    當你的婚姻不幸福時,是誰提出離婚是誰先輸了嗎?夫妻感情是決定於是誰做錯事,有錯不改變,長期影響夫妻雙方感情,損傷,和損害自己,和家庭幸福的人,必須以罪行為依椐,為判決為作為證據,

    對方提出離婚是重證據才提出起訴說,法律保護是證據確實為前堤,為第一手材料。總之,證據,證明,是可靠的材料依靠!

  • 6 # 醬爆影視製作

    我不這麼認為。婚姻只是一種外在形式,婚姻的前提是兩個人在一起時相互感到愉悅,滿滿的幸福感。當你感覺不到愉悅和幸福時,說明你們的婚姻的基礎或者說前提不存在了,那麼空留這種束縛自己的形式意義不大。因為這樣的婚姻沒了靈魂,只有空殼,看不到希望和未來。早日放手,擺脫這種形式上的捆綁和內心的折磨,於己、於對方都是一種解脫,無所謂輸贏。

  • 7 # 暢想柏拉圖

    婚姻沒有輸贏。

    一旦有了輸和贏這個想法,大機率你就輸了,而且,再繼續下去,可能也不幸福。

    當你覺得不覺得不幸福時,首先要思考下為什麼覺得不幸福,哪些地方不滿意,然後坦誠的和對方溝通,千萬不要為了各種因素隱藏什麼,直接說事實說感受(當然不是吵架),如果對於你不滿足的地方雙方沒有協調到一個讓你接受的解決方案,那麼,就離婚(否則後期還會出現想離婚的)。

    關鍵點是:首先你要清楚的定位自己哪裡覺得不幸福,然後雙方溝通。

  • 8 # 靠山4

    在婚姻中覺得不幸福時,誰先提離婚,不能稱誰輸了的說法,遲提早提都一樣,僵持硬湊沒意思,最後還不就是一個離婚結果嗎?

  • 9 # 冷秋

    不幸的婚姻會導至不幸的家庭,當兩個人的感情有了裂質,就由冷淡變成了冷戰,每天逃避著對方的身影,躲避著眼神,形同陌路,當初的熱情變成苦情,失去了婚姻的意義,沒有了家的含義

    有了孩子的家庭,一直都為著孩子儘量的維持著自己痛苦感情,日子在一天天的熬,婚姻是否繼續也在慢慢的拖,使兩個人僅有的一點憐憫之心都沒有了,甚至產生了恨,盼望著彼此儘快消失在自己面前

    有-個女鄰居,她與老公冷戰了十年,這十年是怎麼過的,誰都難以想象,兩人下班各自做自己的飯,各自睡自己的屋,工資自己攥著,誰也不管誰的夜生活,男人開車整天醉,終於撞人進了監獄,據女鄰說,那方要索賠一百萬,女鄰都快急瘋了,明明不愛了,還要幫他借款,後悔當初沒與他離婚,我問她為什麼,她說為了樓房與店鋪,誰先提出離婚,誰就要放棄一切,淨身出戶,誰想放棄拼搏多年的家產,就這樣極力保持著看似不錯的家庭,痛苦的煎熬著,導至了不幸的發生,現在她老公每天都在反省,求老婆原諒

    要知今日,何必當初,勸人別讓不愛的婚姻束縛,既然沒有了感覺,早早離婚,輸了愛情,不能輸了自己,讓彼此儘早解脫愛的折磨

  • 10 # 曼青陽

    夫妻之間,沒有輸贏,只有幸福和不幸福。

    何為夫妻?

    夫妻是指生理成熟的男人和女人以婚姻為紐帶結為一體的各自以自己所能無條件幫助和成就對方需要的家庭主要角色關係。

    既然是夫妻的關係,就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這個義務就是從此你只能和這個人說甜言蜜語,不可以跟其他人有曖昧關係。

    當這種權利和義務你從內心接受,願意去履行,就算是知道愛情是婚姻的墳墓,你也願意此生只和ta葬在一起。

    這就是幸福的婚姻。

    當一個人不願意和眼前的人的過下去,不願意繼續履行夫妻間的義務,也沒有關係。

    不幸福的婚姻可能是夫妻間的分工不明確,該盡的義務沒有盡到,該享受的權利也未享受到。

    所以,不想和眼前的人繼續履約。

    夫妻關係本就是社會關係種的一中,既可以建立,也是可以解除的。

    沒有哪一項約定說,先提出解除契約關係的一方就是犯錯的一方或輸的一方。

    解除關係後,夫妻共同財產共同擁有,私人財產還是自己的,孩子一起扶養。

    我的理解是,夫妻之間沒有輸贏。

    就是因為去計較付出與回報,才是夫妻關係冷漠的開始。

    如果夫妻感情確實破裂,離婚也是一種解脫兩個人的方式。

    沒有誰先提出就輸了,只是兩人彼此真的過不下去了,但我們還要好好的活下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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