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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買就跌賣就漲

    不可能是假傳聖旨,秦檜實際就是皇帝的背鍋俠。聖旨是真的,但是皇帝為了自己利益他肯定會給自己找一個理由。那麼秦檜就是他的被黑鍋的。在那個時代皇帝才是最大的BOSS。所以說不存在假傳聖旨。

    皇帝不可能說自己錯了那麼就有人來承擔這個罪。對天下一個交代,對歷史一個交代那麼就把秦檜踢出來堵天下悠悠之口

    所以我覺得秦檜是替皇帝被鍋,但是他黑得不冤。他估計也知道他殺了岳飛他也完了。

  • 2 # 掛在明堂射古今

    有一個秦檜在趙構身邊,還用秦檜“假傳聖旨,先斬後奏”嗎。要知道,趙構是向著主和派的,加上秦檜在宋、金之間的左右逢源,還有趙構對岳飛“迎二聖”的疑心。都可以看出,秦檜根本不用“假傳聖者,先斬後奏”。

    再從《宋史·岳飛傳》看,趙構開始時對岳飛還是挺滿意的。從“帝手書‘精忠岳飛’字,制旗以賜之”這段話就可以看出來,奈何趙構身邊的秦檜啊。從岳飛傳看,秦檜是處處跟岳飛對著幹,以至岳飛取得的勝利也就那麼回事了。

    秦檜用十二字金牌召岳飛的時候,已經讓“乃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後言飛孤軍不可久留,乞令班師”岳飛成為孤軍了。岳飛也只能“飛憤惋泣下,東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廢於一旦。’”

    為什麼說秦檜左右逢源,從這段話中就可以看出來“兀朮遺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

    所以說一個軟弱的皇帝身邊有一個秦檜,根本不用什麼“假傳聖旨,先斬後奏”。

  • 3 # 北門猿

    這事要分兩頭說。依我看,秦檜和趙構都是想要殺岳飛的。所以不必談什麼“假傳聖旨”,就算聖旨是假的,可也符合皇帝真實的意思。

    但“先斬後奏”確實是有可能的。

    岳珂在《金佗粹編》裡寫:

    按《野史》,方獄之未成也,秦檜自都堂退入小閤,食柑,以手書柑皮者竟日。俄以小紙付老兵,持至寺,而先臣(指岳飛)遂報死。初未有旨也。

    這裡的《野史》是一本書的名字。按這條記載,岳飛是被秦檜私自下令殺死的,並不是透過趙構的旨意。

    但岳珂的立場還值得商榷——不,我不是說他可能吹噓自家爺爺。要知道,岳珂寫《金佗粹編》這書,是為了給岳飛平反翻案。誰有能力給岳飛平反?當然是皇上。既然岳珂要藉助皇帝的力量,那就當然不能給皇帝抹黑。

    雖然當時的皇帝已經不是宋高宗了,但他也要極力替趙構推卸責任,把黑鍋扔到秦檜頭上。

    那有沒有別的旁證呢?有。

    根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大理寺對岳飛一案作出的判決書,簽署日期是十二月二十九日。而岳飛被害的時間也是十二月二十九日,就在同一天。

    政府機構的辦事速度,想必大家都很瞭解。當天判決,當天殺頭,這豈不是太神速了?於是鄧廣銘認為,秦檜是未經程式,先殺死了岳飛,再事後補的手續。而補填日期時,當然不能寫的比二十九日更晚,否則就形成了日期倒掛。於是就填到了同一天。

    這說法還有一個旁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收錄了一道趙構的詔書。

    命官犯罪,勘鞠已經成,具案奏裁。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今後,三省將上取旨。

    趙構說:一段時間以來,朝中有大臣一邊說“已經接到聖旨”,一邊直接就把事情辦了。從今以往,一切按聖旨辦理。

    這無疑是說,過去有大臣假傳聖旨,按自己的意思處理刑獄案件。那麼問題來了。

    誰有這個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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