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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鋤禾翁

    那您必須做出選擇,如果確定不結婚了,請告訴對方,若對方也同意只戀愛不結婚,那你們就繼續你親我愛的幸福下去。若對方以結婚為目的做你男朋友,應該分手了,免得誤人子弟。

    看題目您只是不想結婚,並未決策,那我衷心告訴您,結婚吧,不結婚最多蕭灑到更年期,而更年期現時代是生命的中期,以後的日子,父母衰亡,無老伴依賴,無子女孝敬。形孤影單,身體不可逆地下坡。活著就難了。造物主造人設男女,自然法則是天然的公義,服則順一生,逆則苦一世。

    快70了,一生見過很多單身黨,不育黨,年青時都理直氣壯,到老了鮮有不後悔的。

    一個懂事理的,預測一下行為的後果,這後果可否讓自己後悔,將來要後悔的事,現在就別做,這是真理

  • 2 # 滄海愛嘉措

    和男朋友在一起相處相戀3年,那感情基礎肯定很好了,已經25歲了,又到了黃金結婚的年齡,反而又不想結婚了?按道理接下來都是順理成章的事了,不應該有此想法才對啊?

    至於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這樣的罪名安在一個女孩子身上指定不合適。我願意相信,在對待此段感情上你是認真的。願意說出你的原因嗎?是在此段情感上還沒準備好,徹底接受他?還是在這段感情外,有了更好的選擇?或是工作上,家庭上暫時的不容許?亦是還有由不得己的苦衷?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我都想勸你慎重考慮好。畢竟在一起三年時間,真的不短了,彼此之間該磨合的,該瞭解的,都已經夠清楚了。如果經過深思後想好了,真的不是奔著結婚去的,那就請及時告知你男朋友,讓他提前有個思想準備,不要讓他在這段感情裡輸的太難看了。

    最後,不管女孩是個怎樣的選擇,我都想告訴她一段話:在這1095天的日子裡,每一天都是你男朋友相伴你過來的。在這些日子裡,有過歡笑,有過淚水,但更多的是你們之間美好的回憶。一段感情真的來之不易,請且行且珍惜。

  • 3 # 華北第一狠人範德彪

    很多女人和你一樣矯情的很,不結就和人家說,還來這裡問,你家人如果都不聽你會聽外人的?你這種女人是和誰結婚都會後悔,結不結婚都會後悔,到了人老珠黃了就開始怨天怨地

  • 4 # 愛國者沉思錄

    25歲,交往3年反而越來越不想結婚,說明你們的感情中,你對他的愛越來越淡了,對他的排斥越來越深了

    可能是因為在一起久了習慣了,分開的話肯定會很不捨,習慣了有他在的生活,一下要改變現狀會很不適應.但是我還是建議選擇分手,因為如果結婚之前都沒有很嚮往很欣喜的衝動,那千萬別結婚,結婚後會細節會放大,矛盾會更顯現.如果婚前就沒愛了,敷衍了,結婚後會更糾結更煩惱.

    所以我建議別結婚.

  • 5 # 聰明求索

    我的回答是:一是找到不想結婚的原因。與男朋友交往3年,轉眼到了25歲,越來越不想結婚,必事出有因。按理來說,交往3年,男女相互瞭解,到了瓜熟蒂落時候,應高高興興步入婚姻殿堂。25歲,正是生育最佳期,然而臨陣打退堂鼓。我想無非有以下主因:1、對交往3年的男朋友不滿意。可能男朋友在為人、交友、處世中,你對他不是很滿意。2、對男朋友家庭經濟狀況不是很滿意。3、房產證上男朋友不同意加上你的名字。4、自己可能有什麼事情瞞著男朋友。5、恐婚。害怕日後孩子出生的一切費用。6、想做丁克族。二是正確化解這些原因。找到問題的原因,等於解決了問題的大半。1、對男朋友不是很滿意,理智分手。2、男朋友家經濟條件較差,這不是理由。你們均已成年,幸福生活靠自己創造。3、房產證上有無你的名字真的不重要。只要本身努力,家離不開你,什麼都擁有。4、要想人不如,除非己莫為。坦誠是愛情的基石,真誠得理解,尊重,原諒。5、沒有恐婚的道理。結婚後,面臨優孕優育優生優教,幼兒園到小學到初中到高中到大學,不知要多少錢,更不想讓孩子輸給別人。其實車到山前必有路,事情不斷變化,也許越來越好。6、做丁克族不是明智選擇。三是珍惜這段感情。誰要求沒有缺點的朋友,誰就沒有朋友。望你珍惜這段感情,愉快結婚。四是美好生活靠自已創造。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生活的真諦,用自己雙方創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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