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非常重視標準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早在1949年10月就成立了中央技術管理局。此後,經過多年探索,至1966年已頒佈國家標準1000多項。
貴州省作為白酒大省,在1984年,通過了“黔Q11-84”號醬香型白酒標準,此後生產的茅臺酒均按此標準執行。
90年代貴州茅臺酒產品標籤
上文也提到Q為“企業標準”,而黔為“貴州”簡稱,11表示輕工業企業第11號標準,84表示標準透過年份。於是那時茅臺酒的執行標準為:“黔Q11-84”。
1992年開始,茅臺酒的執行標準歷經多次變化。1992年下半年,茅臺酒產品標籤中的標準程式碼改為“Q/MJJ2.1”。
1992年貴州茅臺酒產品標籤
直至2002年下半年,國家為了保護與傳承茅臺酒工藝,要求使用強制性標準,於是“五星牌”茅臺酒產品標籤中的標準程式碼變為“GB18356-2001”。
2003年貴州茅臺酒產品標籤
貴州茅臺酒執行標準化,不僅保證了產品質量,還間接起到了鑑定真偽的參考作用。每一次標準的變化都會在茅臺酒產品標籤上有所體現,如果不符合當年的標準,就可以判定其為假貨。
2007年,茅臺酒開始執行國家推薦性標準,即GB/T18356-2007《地理標誌產品貴州茅臺酒》,中間進行過兩次修訂,而後一直沿用至今。
有酒友發現,其他醬香型白酒的執行標準是“GB/T26760-2011”。
這兩種標準的區別在於,雖然同為國家標準,但是在原料採購與釀酒過程中,存在優劣差距,而茅臺集團使用的GB/T18356-2007在各方面的要求都要更高。
就拿原料方面來說,茅臺酒原料必須是產於貴州省仁懷市及毗鄰地區的優質糯高粱。而GB/T26760-2011則沒有地域要求,只要是合格的高粱就可以了。
執行標準不僅僅是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標籤上的標準代號和順序號也是監督檢查的依據。企業遵紀守法,有序經營,社會才會正常發展,市場上的假冒偽劣商品才有可能被杜絕。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非常重視標準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早在1949年10月就成立了中央技術管理局。此後,經過多年探索,至1966年已頒佈國家標準1000多項。
貴州省作為白酒大省,在1984年,通過了“黔Q11-84”號醬香型白酒標準,此後生產的茅臺酒均按此標準執行。
90年代貴州茅臺酒產品標籤
上文也提到Q為“企業標準”,而黔為“貴州”簡稱,11表示輕工業企業第11號標準,84表示標準透過年份。於是那時茅臺酒的執行標準為:“黔Q11-84”。
1992年開始,茅臺酒的執行標準歷經多次變化。1992年下半年,茅臺酒產品標籤中的標準程式碼改為“Q/MJJ2.1”。
1992年貴州茅臺酒產品標籤
直至2002年下半年,國家為了保護與傳承茅臺酒工藝,要求使用強制性標準,於是“五星牌”茅臺酒產品標籤中的標準程式碼變為“GB18356-2001”。
2003年貴州茅臺酒產品標籤
貴州茅臺酒執行標準化,不僅保證了產品質量,還間接起到了鑑定真偽的參考作用。每一次標準的變化都會在茅臺酒產品標籤上有所體現,如果不符合當年的標準,就可以判定其為假貨。
2007年,茅臺酒開始執行國家推薦性標準,即GB/T18356-2007《地理標誌產品貴州茅臺酒》,中間進行過兩次修訂,而後一直沿用至今。
有酒友發現,其他醬香型白酒的執行標準是“GB/T26760-2011”。
這兩種標準的區別在於,雖然同為國家標準,但是在原料採購與釀酒過程中,存在優劣差距,而茅臺集團使用的GB/T18356-2007在各方面的要求都要更高。
就拿原料方面來說,茅臺酒原料必須是產於貴州省仁懷市及毗鄰地區的優質糯高粱。而GB/T26760-2011則沒有地域要求,只要是合格的高粱就可以了。
執行標準不僅僅是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標籤上的標準代號和順序號也是監督檢查的依據。企業遵紀守法,有序經營,社會才會正常發展,市場上的假冒偽劣商品才有可能被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