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轉院需要的手續如下:
1、由轉出醫院主診醫師填寫《某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市內轉院申請表》或《某地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轉院申請表》由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或科主任簽字,醫院醫務(醫保)部門聯絡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並蓋章。
2、由轉出醫院結算處憑《市內轉院申請表》,在醫保資訊系統為參保病人辦理出院結算,在醫保資訊系統進行轉診市內轉院申請登記,並與擬轉入定點醫療機構聯絡,經對方在醫保資訊系統中確定。
3、由市醫保二級經辦機構1個工作日內在醫保資訊系統辦理備案手續。定點醫療機構透過醫保資訊系統列印有備案結果的市內轉院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病人在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處辦理轉入住院登記,一份留存備案。
辦理轉院具體方法如下:
2、需轉外地醫院住院時,還須徵得病人所在單位的同意,有時須報請衛生廳批准,開具證明,辦理手續。急性傳染病、麻風病、精神病和截癱病人,不得轉外省治療;
3、對病情較重的病人,醫院要派人護送並帶上急救藥材,估計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險的,不能轉院,應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後再轉院,病人和家屬也應積極配合;
4、轉院時應帶上病歷摘要。X線片等醫療資料最好也帶上,可避免重複檢查,減少費用。可辦理借閱手續,治療終結出院時,將借閱資料再退還給醫院;
5、在院內轉科診治時,須經轉入科會診同意,必要時由醫務部門決定。轉出科會派人將病人送到轉入科,並交接病情,交待有關事項。轉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式進行檢診,寫轉入記錄,並通知門診和營養室。
擴充套件資料:
住院流程:
1、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證到定點醫院門診檢查;
2、符合入院條件辦理住院手續;
3、持證到定點醫院醫保辦辦理住院申報手續;
4、醫保局醫師核對病人及病情進行審批;
5、審批後按規定收取預付金,進行合理用藥及治療;
6、住院終結後由醫院負責直接辦理結帳手續,住院預付金多退少補。
辦理轉院醫保的流程:
1、參合農民持《新農合證》在定點機構門診治療,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新農合證》家庭門診帳戶診帳戶現有的金額直接減免醫藥費用,超出部由參合農民自付。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與農醫所進行結算。
2、參合農民在市、縣、鄉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由該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直補。由定點醫療機構對其發生的醫藥費用進行稽核,按實施辦法規定標準墊付應補助金額。
3、申領補償時,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此三證原件稽核後影印存底)醫療機構的有效住院發票、出院小結(或病歷)、費用清單和轉診證明。
4、患門診大病(慢性病)的參合農民在規定時間(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門診發票及清單、門診病歷、檢查報告、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專科醫院的門診大病(慢性病)證明到鄉(鎮)農醫所辦理。
5、對已參加了商業保險的參合農民和參加了學生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出院後既要商業保險賠付又要新農合補償時,參合農民應先將住院發票原件和發票影印件先交農醫所或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核對後予以補償,再將住院發票原件到商業保險公司賠付。
6、住院費用實行限時報結制度,出院後三個月內可隨時辦理補償結算手續,超過三個月的視為自行放棄補償(外出務工者可延遲到年底)。農醫所按實施辦法規定標準應補償的金額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參合農民。
參考資料:
辦理轉院需要的手續如下:
1、由轉出醫院主診醫師填寫《某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市內轉院申請表》或《某地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轉院申請表》由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或科主任簽字,醫院醫務(醫保)部門聯絡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並蓋章。
2、由轉出醫院結算處憑《市內轉院申請表》,在醫保資訊系統為參保病人辦理出院結算,在醫保資訊系統進行轉診市內轉院申請登記,並與擬轉入定點醫療機構聯絡,經對方在醫保資訊系統中確定。
3、由市醫保二級經辦機構1個工作日內在醫保資訊系統辦理備案手續。定點醫療機構透過醫保資訊系統列印有備案結果的市內轉院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病人在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處辦理轉入住院登記,一份留存備案。
辦理轉院具體方法如下:
2、需轉外地醫院住院時,還須徵得病人所在單位的同意,有時須報請衛生廳批准,開具證明,辦理手續。急性傳染病、麻風病、精神病和截癱病人,不得轉外省治療;
3、對病情較重的病人,醫院要派人護送並帶上急救藥材,估計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險的,不能轉院,應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後再轉院,病人和家屬也應積極配合;
4、轉院時應帶上病歷摘要。X線片等醫療資料最好也帶上,可避免重複檢查,減少費用。可辦理借閱手續,治療終結出院時,將借閱資料再退還給醫院;
5、在院內轉科診治時,須經轉入科會診同意,必要時由醫務部門決定。轉出科會派人將病人送到轉入科,並交接病情,交待有關事項。轉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式進行檢診,寫轉入記錄,並通知門診和營養室。
擴充套件資料:
住院流程:
1、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證到定點醫院門診檢查;
2、符合入院條件辦理住院手續;
3、持證到定點醫院醫保辦辦理住院申報手續;
4、醫保局醫師核對病人及病情進行審批;
5、審批後按規定收取預付金,進行合理用藥及治療;
6、住院終結後由醫院負責直接辦理結帳手續,住院預付金多退少補。
辦理轉院醫保的流程:
1、參合農民持《新農合證》在定點機構門診治療,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新農合證》家庭門診帳戶診帳戶現有的金額直接減免醫藥費用,超出部由參合農民自付。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與農醫所進行結算。
2、參合農民在市、縣、鄉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由該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直補。由定點醫療機構對其發生的醫藥費用進行稽核,按實施辦法規定標準墊付應補助金額。
3、申領補償時,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此三證原件稽核後影印存底)醫療機構的有效住院發票、出院小結(或病歷)、費用清單和轉診證明。
4、患門診大病(慢性病)的參合農民在規定時間(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門診發票及清單、門診病歷、檢查報告、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專科醫院的門診大病(慢性病)證明到鄉(鎮)農醫所辦理。
5、對已參加了商業保險的參合農民和參加了學生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出院後既要商業保險賠付又要新農合補償時,參合農民應先將住院發票原件和發票影印件先交農醫所或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核對後予以補償,再將住院發票原件到商業保險公司賠付。
6、住院費用實行限時報結制度,出院後三個月內可隨時辦理補償結算手續,超過三個月的視為自行放棄補償(外出務工者可延遲到年底)。農醫所按實施辦法規定標準應補償的金額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參合農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