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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揚帆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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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建彬
“謀反”是歷朝歷代的重罪,不侷限於清王朝。
“十惡不赦”這個成語婦孺皆知。
十惡:指古代刑法中不可赦免的十種重大罪名,即:“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歷朝歷代或新皇帝登基,或在重大節日,或“天象示警”,或為太后、皇后等“祈福”,都要“大赦天下”。然而,“十惡”之罪,不在“特赦”之例。“謀反”列“十惡”之首,重在不赦。
“謀反”一詞,最早出自《墨子·號令》:“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與謀反同罪。”
所謂的“謀反”,就是圖謀反叛,犯上作亂。在中國歷史上,倘若攤上“謀反”之罪,必死無疑。重者“誅九族”、“夷三族”,輕者當事人“千刀萬剮”,家族“男丁”不保。赫赫有名的“大漢功臣”韓信,被定為“謀反”,夷三族。“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主人公岳飛,儘管只是個“莫須有”的謀反,也和兒子岳雲、愛將張憲被冤死“風波亭”。
現代詩人何其芳,在《重慶隨筆》中說:“古來老百姓僭用與皇帝相同相似之衣服用品,即以謀反論。”
“謀反”在古代,也常被政敵作為“清除異己”的最好藉口。說你“謀反”,加上“罪名落實”,估計“閻王老子”也難救你。就是沾個“謀反”的邊,“不死也得被剝幾層皮”。歷史上,最著名的“謀反”案,莫過於大明王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欽定的幾個“謀反案”。
胡惟庸“謀反案”:
公元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謀不軌”罪誅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時殺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數人。公元1390年,朱元璋又頒佈《昭示奸黨錄》,以夥同胡惟庸謀不軌罪,處死南韓公李善長、列侯陸仲亨、已故的滕國公顧時的子孫等開國功臣。後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黨羽,前後共誅殺3萬餘人。
藍玉“謀反案”:
公元1393年, 朱元璋藉口涼國公藍玉欲圖謀反,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名將,因藍玉“謀反案”被株連殺戮者逾1.5萬。朱元璋不僅誅殺藍玉一門,連傅友德、馮勝、王弼等公侯在內,皆因藍玉案受到牽連。
至於中國古代史上的“謀反案”,比比皆是。哪怕你貴為王侯將相,哪怕你是皇室的“金枝玉葉”,攤上“謀反”,大都死的“很難看”。漢武帝劉徹的皇太子劉據,被小人江充、韓說等人陷害,憤而起兵,失敗後,母親衛子夫貴為皇后,也被逼自殺,其和諸子皆被殺。李世民的皇太子李承乾起兵造反,雖在李世民的苦心保全下,仍被廢為庶民,流放於黔州,鬱鬱而終。
但是,皇帝人人相當,充滿著誘惑力。儘管“謀反”的後果很可怕,但有“彼可取而代之”的想法的人,不僅僅只有一個項羽。如果統治階級實施暴政,民不聊生?“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豪傑大有人在。這時,“謀反”?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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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綿陽紅
答;不管是清朝,還是中國的任何一個朝代。對叛徒或者範有謀反罪和叛變之心的人,都是斬立決株連九族已絕後患殺之。
清朝將謀反罪列為“十惡罪”之首叛徒罪。懲罰方式極為殘酷,大逆者共謀者,株連九族,斬立決,不管首犯、還是從犯,一律凌遲處死。例如清兵對被俘太平天國將士的處置,如凌遲、剖腹、摘心、剝皮、剜目、梟首等,無所不用其極的各種殘忍手段把謀反的人慢慢折磨至死。跟皇帝有近親關係。成皇帝的哥哥或弟弟的只是參與了,輕者罪不至死時就直接是全家流放邊疆或者是全家被終身被軟禁在大牢裡。流放寧古塔為奴。重者不饒恕時就是直接殺頭的死刑及斬立決。所有謀反罪的策劃者中的大臣全家會被砍株連九族,斬立決,抱頭棄市,腰斬或絞刑。造反罪不會有秋後斬這個說法。從犯最輕也是發配邊疆,流放寧古塔為奴。
註明;
株連九族,即為中國封建社會中的犯罪連坐制度。所謂株連並非是全部處以死刑。舊律中,唯有犯“謀反大逆”意思是罪者連坐十六歲以上的父、子、孫一併處以死刑(明清律擴大到父、子、孫、兄弟及伯叔),有時候其他家屬均不處死,一般會將他們流放或者賣給功臣為奴。其餘例如“謀叛”“殺一家三人”“採生折割”等罪名都設連坐之法,但除罪犯本人處死之外,其餘親屬均不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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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反罪肯定是最嚴重的罪行,不僅清朝是,歷朝歷代都是,現在是新中國,但是反革命罪仍然是寫在刑法中的第一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