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簽、寇公任雷陽、壬甲、中平
假君財物自當還、謀賴心欺他自奸、幸有高臺明月鏡、請來對照破機關。
【典故】宋。寇準。字平仲。下邽人。年十九舉進士。真宗時知同州判。永興軍。盡心民事。每日有一時之閒。則有一時之滯後。拜相決策。成澶淵之功。出鎮大名眨雷陽。準內儉外奢。寢處一青幃二十年。仁宗朝贈中書令。封來公。
【聖意】訟莫欺。依本分。病遇醫。名休問。婚慎求。事審辦。孕保安。行人鈍。
【東坡解】負人財物。欺賴自奸。幽有鬼神。顯有清官。一朝照破。難逃其禍。每事依心。無施不可。
【碧仙注】本分兩字。合天合地。若有虧心。神明共棄。
【解曰】此籤先難後易。欺人自欺。反惹其禍。只可修心向善。暗有神明佑護。不可妄為。訟終凶事莫想。休求名利。婚宜審可也。病者醫。行人緩。風水遷改。孕生女。求財依本分。
【釋義】凡事在前半月。佔者防小人侵害。財物欺賴在後。半月佔者主訟得理。財得利。病得脫。要當事。莫相欺也。
【解說】借人家的東西自當歸還,如果存心欺賴,結果是自壞心地,有一天到了明鏡高懸的官府裡,就難逃因被識破奸詐而吃官司哩!
東坡解說:“負人財物,欺賴自奸。幽有鬼神,顯有清官。一朝識破,難逃其禍。”碧仙注說:“本分兩字,合天合地,若有虧心,神明共棄。”
佔得此籤,表示先難後易,欺人自欺,反惹其禍。只可修心向善,暗有神明佑護。不可妄為,訟終兇,事莫強求,婚姻慎重,求財依本分。
據說從前江右一人,負屈屢訟未勝,佔得此籤,後遇趙耀為按察使,其冤始白。趙本清廉,且“趙”與“照”同音,且應“明月照耀”之義,事後思之,真不可思議!
【釋字詞】澶淵—古湖泊名,又叫繁淵,故址在今河北省濮陽縣西,今名“澶洲陂”。
第八十一簽、寇公任雷陽、壬甲、中平
假君財物自當還、謀賴心欺他自奸、幸有高臺明月鏡、請來對照破機關。
【典故】宋。寇準。字平仲。下邽人。年十九舉進士。真宗時知同州判。永興軍。盡心民事。每日有一時之閒。則有一時之滯後。拜相決策。成澶淵之功。出鎮大名眨雷陽。準內儉外奢。寢處一青幃二十年。仁宗朝贈中書令。封來公。
【聖意】訟莫欺。依本分。病遇醫。名休問。婚慎求。事審辦。孕保安。行人鈍。
【東坡解】負人財物。欺賴自奸。幽有鬼神。顯有清官。一朝照破。難逃其禍。每事依心。無施不可。
【碧仙注】本分兩字。合天合地。若有虧心。神明共棄。
【解曰】此籤先難後易。欺人自欺。反惹其禍。只可修心向善。暗有神明佑護。不可妄為。訟終凶事莫想。休求名利。婚宜審可也。病者醫。行人緩。風水遷改。孕生女。求財依本分。
【釋義】凡事在前半月。佔者防小人侵害。財物欺賴在後。半月佔者主訟得理。財得利。病得脫。要當事。莫相欺也。
【解說】借人家的東西自當歸還,如果存心欺賴,結果是自壞心地,有一天到了明鏡高懸的官府裡,就難逃因被識破奸詐而吃官司哩!
東坡解說:“負人財物,欺賴自奸。幽有鬼神,顯有清官。一朝識破,難逃其禍。”碧仙注說:“本分兩字,合天合地,若有虧心,神明共棄。”
佔得此籤,表示先難後易,欺人自欺,反惹其禍。只可修心向善,暗有神明佑護。不可妄為,訟終兇,事莫強求,婚姻慎重,求財依本分。
據說從前江右一人,負屈屢訟未勝,佔得此籤,後遇趙耀為按察使,其冤始白。趙本清廉,且“趙”與“照”同音,且應“明月照耀”之義,事後思之,真不可思議!
【釋字詞】澶淵—古湖泊名,又叫繁淵,故址在今河北省濮陽縣西,今名“澶洲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