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債務主要有:
(1)代理關係中的連帶責任;代理關係中的連帶責任,是指代理關係的三方當事人中,由於法定事項的出現,某兩方當事人共同向另一方當事人承擔連帶責任。
(3)個人合夥債務;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合夥型聯營,企業之間,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成立一個不具有法人資格合夥型聯合經營組織,進行共同經營。這種合夥型聯營同個人合夥一樣,進行聯合經營的法人組織對聯合經營的債務負連帶責任。
(5)保證中的連帶責任,保證的方式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連帶保證是債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間屆滿時,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又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執行方式:
1.同時式執行。即對兩個以上的連帶責任被執行人實行同時發執行通知書。此種方式適合各被執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選擇式執行。即對一般連帶責任的被執行人,在查明各被執行主體的履行能力後,擇其易於執行的被執行人先執行。
3.轉換式執行。即根據具體案件靈活採取前兩種方式並據案情隨時轉換執行方式。
4.補充連帶責任的執行是指主債務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才執行從債務人財產的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18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債務主要有:
(1)代理關係中的連帶責任;代理關係中的連帶責任,是指代理關係的三方當事人中,由於法定事項的出現,某兩方當事人共同向另一方當事人承擔連帶責任。
(3)個人合夥債務;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合夥型聯營,企業之間,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成立一個不具有法人資格合夥型聯合經營組織,進行共同經營。這種合夥型聯營同個人合夥一樣,進行聯合經營的法人組織對聯合經營的債務負連帶責任。
(5)保證中的連帶責任,保證的方式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連帶保證是債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間屆滿時,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又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執行方式:
1.同時式執行。即對兩個以上的連帶責任被執行人實行同時發執行通知書。此種方式適合各被執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選擇式執行。即對一般連帶責任的被執行人,在查明各被執行主體的履行能力後,擇其易於執行的被執行人先執行。
3.轉換式執行。即根據具體案件靈活採取前兩種方式並據案情隨時轉換執行方式。
4.補充連帶責任的執行是指主債務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才執行從債務人財產的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18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