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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038842830179

    領證就已經是合法夫妻了。辦酒席和婚禮是要和雙方父母溝通的,還有半個月就婚禮了,估計雙方父母該通知的人都通知了,如果此時你取消婚禮,第一雙方父母面子上都過不去。第二如果對方父母知道你再結婚一年的情況下,訂好了補辦的婚禮,卻在半個月就要婚禮時臨時取消,會覺得你是針對他們家,沒想好立馬離婚就不要輕舉妄動,要不然通知了百八十人來參加婚禮,現在挨個打電話說婚禮因為你不願意不辦了,再想辦或者不辦繼續婚姻是特別難的。第三,我覺得不管是試婚或者是扯證到目前一年,不合適你完全在定下來補辦婚禮之前提出離婚或者拖延補辦婚禮的時間,此時不想辦,對方會覺得你和婚禮上張口要添彩禮的人一樣,把人都趕上架子了,然後放火烤,可能伴侶也會有很大的意見。第四,如果你是個獨立特行的人可以不看,但是建議為了自己父母看一下,婚禮這個事是告訴大家你們兩家結為秦晉之好,古時候兩家訂親就要告訴大家這家幾姑娘跟那家幾少爺成一對了,這兩人就不能跟別人再盟婚約了,完了以後你們扯證,一年了你不願意辦婚禮,你讓別人想你父母對方父母,都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騎驢找馬。兩個人結婚結婚證是法律上的保障,婚禮基本上是道德上的保障,比如未到法定年齡的都是辦婚禮,這和婚前同居又不一樣。(這就是你們為什麼要扯了證要辦婚禮的原因,為的是讓大家知道你們是兩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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