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交所創業板施行註冊制後,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發行人申請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創業板發行條件;
二是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
三是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是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準(關於一般企業、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企業、紅籌企業等具體的市值及財務指標詳見本文問題2、問題3、問題4);
五是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條件。
紅籌企業發行股票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股份總數不低於3000萬股,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紅籌企業發行存託憑證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存託憑證總份數不低於3000萬份,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存託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發行後的存託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存託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
2.一般企業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在市值和財務指標方面需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發行人為境內企業且不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一)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
(二)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三)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3.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其市值和財務指標需滿足哪些條件?
發行人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
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1.深交所創業板施行註冊制後,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發行人申請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創業板發行條件;
二是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
三是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是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準(關於一般企業、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企業、紅籌企業等具體的市值及財務指標詳見本文問題2、問題3、問題4);
五是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條件。
紅籌企業發行股票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股份總數不低於3000萬股,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紅籌企業發行存託憑證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存託憑證總份數不低於3000萬份,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存託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發行後的存託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存託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
2.一般企業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在市值和財務指標方面需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發行人為境內企業且不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一)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
(二)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三)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3.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其市值和財務指標需滿足哪些條件?
發行人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
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