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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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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暖心人社
關於我們職工退休的年齡問題,一直是大家很關注的問題。
尤其是我們一些弱勢群體,沒有勞動能力,或者很難獲得勞動報酬,那我們可不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呢?
山東省正在試點,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提前到55歲退休。未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政策可能會越來越靈活。
而我們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政策呢?
實際上,根據我們國家1978年104號檔案,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有關規定,只要我們職工失去勞動能力,就可以辦理退職退休手續。
目前的養老保險政策經過了多次修改,現在退職人員也不會額外扣養老金了,而且每年增長退休待遇也是,大部分地區按照正常增長。
因此相對來說,下崗的殘疾職工如果確實沒有勞動能力,經勞動能力鑑定中心鑑定過的話,可以辦理退職或者退休手續,但所有的前提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
如果是有一定的勞動能力,該怎麼辦呢?那最好可以透過,我們一些就業促進政策,自己獲得一份收入。青島市對於靈活就業的殘疾人,實行社保費的全額補貼。也算是降低了我們殘疾人的負擔。
關於"下崗殘族職工可以申請病退嗎"的問題?
可以,但需要做勞動能力鑑定。只要鑑定完全失去勞動能力,就可申請正常退休。
完全失去勞動能力退休的法定年齡是女40週歲,男50週歲,繳納養老保險費十五年以上(女十年以上)。
鑑定的法定條件是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
由當事人提出(有用人單位的向用人單位提出),將殘疾人評殘手續辦理殘疾證的醫院病歷診斷資科和殘疾證,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送至設區的市級人社局工傷保險科(處)初審,通過後由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織鑑定。
只要達到完全失去勞動能力法定條件,當事人即可申請退休。
管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