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山海使者
-
2 # 坐你的觀眾席
其實這裡只要把責任分清楚就可以得出結果。
第一、銀行錯轉了兩億給小明,後遇到詐騙把錢都盜走了。那麼小明當時是知道有這筆錢的,所以小明知情不還,這情形屬於不當得利了。
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正當利益返還損失的人。銀行工作人員由於錯誤行為將儲戶的錢多付了。小明知道後沒有返還這筆錢,已構成了不當得利。
第二、小明遇上網上詐騙,被騙走了卡上的所有資金,若銀行未盡到基本的審查義務,應當在過錯範圍內承擔責任,能否追回這個不好確定。只能第一時間報警。
其實無論怎麼說小明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這個問題涉及的是法律如果追究責任的問題。至於究竟是誰的責任,我們具體研究來看。在該件詐騙案中,銀行錯轉錢和錢被盜走兩件事中,本人認為小明沒有責任。
咱們現將整件案例分成兩個部分來看,第一部分是銀行錯轉2億進入小明賬戶,而小明不知情,但如果沒有詐騙被盜,小明則面臨巨大財產的不當得利,承擔應當返還的民事責任。第二部分,小明遭遇騙子詐騙,不知情的鉅額金錢錢詐騙被盜,騙子則要承擔返還現金的民事責任和入獄蹲牢的刑事責任。
如果整體來看整個事情,銀行想要追回款項,只有小明先向公安機關報案,等公安機關追回款項,然後小明再把追回款項還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