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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福自福地來wjf

    戒指,既是性的約戒止,也是人的一種修飾。

    戒指,即如約法三章之意,它屬無語之律,尤如個人憲法一樣運用。

    戒指初時,是黃宮貴族們的華麗體現。這個物品不是任何人都能擁有的。

    戒指的出現約三千年上下。上古末期皇宮麗妃已有佩之。

    初為玉環指,後逐代發展為金,銀,玉,銅環扣。其四種環扣有等級之分。上古時開始,最高等級為玉環(特製的精美之玉環,黃白金都難比美),玉指唯有正宮方可佩戴。到後來玉環指則由皇帝或權貴男性取戴之,至今流行。

    戰國之後,皇宮后妃則由金銀分等級。這自然就不必說了。而銅指環則是後來民間農婦的裝飾品。當然玉金銀環指扣大約到唐宋後,已在民間富貴婦人中也成日常裝飾品了。

    至於戒指的性質,就是戒色之物,不然何以稱戒?

    而戒指的起源,上古時就是皇宮權貴所擁有,並非女人修飾之物。至於皇宮後,妃,妾等以因月經之期而不能承幸,而戴戒指用以顯示皇帝諱避,也就是說,凡正戴著戒指的妃後,均在月潮之際,皇上是碰不得的。這說明當時民間大眾是沒權力擁有的,唯有皇宮或權貴而已。而皇妃戴戒指以躲月經,雖為傳說,也應為實象。不然古今皆稱玉金銀環指即可,何帶一戒字?這個戒字必是皇帝御旨所下,方能形成口文。

    所以說,在古代,戒指並非求婚之物,而是戒色之象徵。

    就現在來說,男人們拿戒指當求婚定親之信物,即是把古人原意領會錯了的體現。

    戒指,世世演義,代代裝相,其本質並末離開男女之意。只是世人把它放寬化了。

    作為戒指,無論男女,已婚或未婚,無論你任何人佩戴它,不要把它的本義搞偏了,不要把它當成富貴高超來鉉耀。戒指,即人的座右銘。它是一種規章,也是一個制度,是禁貪軌的一種制尺。有了它,就可約束你的性外言行,就可規矩婚姻人性。它是貞節無慾的體現。未婚人戴它,要守人倫之道,要遵社會之規,要守法律之本。要自行約束欲的貪念。否則祖宗是不認賬的。

    已婚之男女,戴上它就是守信,就是承諾,就是禁令,不可思欲,不可眼饞,不可見異思遷,不可闇昧,不可欺心,不可紅杏出牆,婦道家規並遵,戒者,戒婚外之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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