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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鳳過有聲

    醉酒駕駛電動車,如果發生事故,可以按照相關規定處罰。但是要說和機動車一樣定罪入刑,這也不現實,電動車醉駕有危險性,但與汽車事故造成的危險與後果相對輕很多。我們更應做的是加大宣傳,對於違規駕駛或者違規電動車,給予交通處罰是可以的,法律的出臺是為了更好的社會秩序,如果不太具備可操作性,那就需要謹慎,現在光是汽車就夠警察叔叔忙的,要是在那麼大體量的電動車中,找出飲酒著也是增加了勞動量,也不現實。

  • 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醉灑駕駛超標電動車是否應該一律按照機動車的處罰標準一律定罪入刑,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個人認為,即然把超標電動車劃為機動車管理,所以,這類電動車違法上路就應該按照機動車違法嚴肅處理才對。現在看,超標電動車醉駕一律入刑,還達不到這個要求,原因是:

    1、超標電動車按機動車管理各個地區參差不齊,有的地方嚴有的地方松,大城市嚴小城市松,有的地方執行的嚴有的不執行,這就給超標電動車管理上帶來了難度;

    2、隨著汽車數量的激增,在一定程度上放鬆了對超標電動車的管理力度;

    3、騰不出更多的警力來管理電動車的酒駕、醉駕違法,使這類違法越來越多,出了事故罰,不出事故隨便騎;

    4、在處罰手段上偏輕,一旦發生事故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15日,少量的罰款,致使一些違法者膽大妄為,為所欲為,存在僥倖心理;

    5、多數超標電動車不上牌照,沒有駕駛證,在處罰上仍以“弱勢群體”自居,缺少公平、公正、合理原則,讓執法者無從下手,放任自流,致使醉駕現象屢禁不止。

    6、查酒駕的方法不對,我親眼見過交警查酒駕。查酒駕專查汽車,騎電動車的大搖大擺的從警察的眼皮底下溜之大吉,無人過問,成為法外之人。

    出現上述原因,一是超標電動車太多,二是警力不足,汽車都管不過來,哪有精力再管電動車。

    我認為,既然超標電動車被列為機動車管理,就應該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執行,與汽車的處罰標準一樣,醉駕就應該入刑,不上牌照、沒有駕駛證就扣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

  • 3 # 葉律師

    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車,最後定罪入刑的案例並不是沒有。

    這裡主要還是涉及機動車的認定標準。一旦駕駛的電動車最後被鑑定為機動車,那就符合《刑法》醉酒駕駛機動車規定,那就會涉嫌危險駕駛醉。我們現在對於電動腳踏車的標準其實相當的低。現在路上跑的電動車很多事超過有關標準,是具有被認定為機動車的可能性。

    特別是我們現在交警查酒駕,主要還是針對轎車賀摩托車。電動車酒駕被查,甚至是被追究刑責的也有,但還是相對較少。這樣一來,不少人難免抱有僥倖心態。不過還是告誡大家不要抱著僥倖心態,認為自己駕駛的是電動車,而可以醉酒駕駛。恰恰相反,一旦醉酒,不管是機動車, 還是非機動車,我們都應當予以禁止。即便酒後駕駛電動車不會涉嫌犯罪,但交警部門還是可以進行處罰。總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我們完全沒有必要為了一時之快,而去承擔如此之高的法律風險。

  • 4 # 一聲嘆息AI

    酒後駕駛任何交通工具都不是為了撞人而先喝酒壯膽。

    不可否認,酒後駕駛發生事故的機率會增加。

    只有酒後駕駛會增加發生事故的機率嗎?顯然不是。

    任何違反交規的駕駛行為都會增加事故的發生率。

    都一律入刑嗎?

    比酒後駕駛致死人數更多的駕駛行為比比皆是,都入刑了嗎?

  • 5 # 海鯊148

    凡事適可而止!電動車入個什麼刑?還嫌罪犯少嗎?滿大街的有前科人員會感到安全嗎?以後人們出門見面打招呼不再是問:您吃了嗎?而是改問:什麼時間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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