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建制保留設定的街道辦事處(共2個)1.金沙街道辦事處,辦事處駐金沙遺址路7號。2.府南街道辦事處,辦事處駐石人西路35號。
(二)調整設定的街道辦事處(共10個)1.撤銷太升路街道辦事處,撤銷新華西路街道辦事處,整合原太升路街道德盛路至玉沙路以北行政區域、原新華西路街道所轄行政區域、原草市街街道文武路以北行政區域,設立草市街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王家塘巷1號(原新華西路街道辦事處駐地)。
2.將原太升路街道德盛路至玉沙路以南行政區域,原草市街街道文武路以南行政區域,原汪家拐街道金盾路以北、東城根南街以東行政區域,併入西御河街道,設立西御河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古中市街18號(原太升路街道辦事處駐地)。
3.撤銷汪家拐街道辦事處,將原汪家拐街道金盾路以南、東城根南街以西所轄行政區域,原草堂街道西郊河以東行政區域,併入少城街道,設立少城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東門街69號(原少城街道辦事處駐地)。
4.整合原光華街道二環路以東行政區域、原草堂街道西郊河以西所轄行政區域,設立草堂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百花潭路8號(原草堂街道辦事處駐地)。
5.撤銷東坡街道辦事處,將原東坡街道所轄行政區域、原光華街道二環路以西行政區域整合,設立光華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青羊大道188號(原光華街道辦事處駐地)。
6.整合原蘇坡街道武青路以西、日月大道以北行政區域,原文家街道日月大道以北、遠景路以東行政區域,原黃田壩街道武青路以西除高坎社群外的行政區域,設立黃田壩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經四路138號(原黃田壩街道辦事處駐地)。
7.整合原蘇坡街道武青路以東行政區域、原黃田壩街道武青路以東行政區域,設立蘇坡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蘇坡中路8號(原蘇坡街道辦事處駐地)。
8.整合原文家街道成溫邛高速以北、遠景路以西行政區域,原黃田壩街道高坎社群,設立文家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文家大道9號(原文家街道辦事處駐地)。
9.整合原蘇坡街道武青路以西、日月大道以南行政區域,原文家街道日月大道以南、繞城高速以東行政區域,設立紅碾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光華北一路26號。
10.整合原文家街道繞城高速以西、成溫邛高速以南行政區域,設立康河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光耀三路188號。
(一)整建制保留設定的街道辦事處(共2個)1.金沙街道辦事處,辦事處駐金沙遺址路7號。2.府南街道辦事處,辦事處駐石人西路35號。
(二)調整設定的街道辦事處(共10個)1.撤銷太升路街道辦事處,撤銷新華西路街道辦事處,整合原太升路街道德盛路至玉沙路以北行政區域、原新華西路街道所轄行政區域、原草市街街道文武路以北行政區域,設立草市街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王家塘巷1號(原新華西路街道辦事處駐地)。
2.將原太升路街道德盛路至玉沙路以南行政區域,原草市街街道文武路以南行政區域,原汪家拐街道金盾路以北、東城根南街以東行政區域,併入西御河街道,設立西御河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古中市街18號(原太升路街道辦事處駐地)。
3.撤銷汪家拐街道辦事處,將原汪家拐街道金盾路以南、東城根南街以西所轄行政區域,原草堂街道西郊河以東行政區域,併入少城街道,設立少城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東門街69號(原少城街道辦事處駐地)。
4.整合原光華街道二環路以東行政區域、原草堂街道西郊河以西所轄行政區域,設立草堂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百花潭路8號(原草堂街道辦事處駐地)。
5.撤銷東坡街道辦事處,將原東坡街道所轄行政區域、原光華街道二環路以西行政區域整合,設立光華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青羊大道188號(原光華街道辦事處駐地)。
6.整合原蘇坡街道武青路以西、日月大道以北行政區域,原文家街道日月大道以北、遠景路以東行政區域,原黃田壩街道武青路以西除高坎社群外的行政區域,設立黃田壩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經四路138號(原黃田壩街道辦事處駐地)。
7.整合原蘇坡街道武青路以東行政區域、原黃田壩街道武青路以東行政區域,設立蘇坡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蘇坡中路8號(原蘇坡街道辦事處駐地)。
8.整合原文家街道成溫邛高速以北、遠景路以西行政區域,原黃田壩街道高坎社群,設立文家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文家大道9號(原文家街道辦事處駐地)。
9.整合原蘇坡街道武青路以西、日月大道以南行政區域,原文家街道日月大道以南、繞城高速以東行政區域,設立紅碾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光華北一路26號。
10.整合原文家街道繞城高速以西、成溫邛高速以南行政區域,設立康河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光耀三路1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