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查的主要內容: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主要是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責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護、查裝置設施、查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安全檢查要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具體確定檢查的專案和檢查的標準。
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檢查以專案經理為首的專案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
查安全責任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並得到了確認。
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檢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並有針對性,現場的實施;執行是否與方案規定的內容相符。
查安全防護主要是檢查現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查裝置設施主要是檢查現場投入使用的裝置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等各個環節是否符合要求;裝置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查教育培訓主要是檢查現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
查操作行為主要是檢查現場施工作業過程中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生。
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檢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購置、產品質量、配備數量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與職業衛生的要求。
查傷亡事故處理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發生傷亡事故,對發生的傷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已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實並取得實效。
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查的主要內容: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主要是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責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護、查裝置設施、查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安全檢查要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具體確定檢查的專案和檢查的標準。
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檢查以專案經理為首的專案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
查安全責任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並得到了確認。
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檢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並有針對性,現場的實施;執行是否與方案規定的內容相符。
查安全防護主要是檢查現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查裝置設施主要是檢查現場投入使用的裝置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等各個環節是否符合要求;裝置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查教育培訓主要是檢查現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
查操作行為主要是檢查現場施工作業過程中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生。
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檢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購置、產品質量、配備數量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與職業衛生的要求。
查傷亡事故處理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發生傷亡事故,對發生的傷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已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實並取得實效。
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