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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氏族社會禁止族內通婚,周朝貴族乃保留著“族外婚”的傳統。當時認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即同族同姓男女結婚,不利於後代的蕃衍。與外族通婚,路途遙遠,這在交通不便的古代來說,迎親就成了困難之事。古代流行一種“假搶婚”的儀式。迎親的隊伍騎馬駕車來了,為了怕引起人們的誤會,一路喊著:“匪寇婚媾”(意為:我們不是來搶婚的,而是來迎親的)。

    “匪寇婚媾”在《周易》卦爻辭中一共出現三次:

    1、屯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2、賁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3、睽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解讀】

    1、屯卦初二三四五組成大離;賁卦下離,三四五上組成大離;睽卦上離,互體下離。離的反象是坎,坎為寇,故離可繫辭曰:非寇,即匪寇。

    2、屯卦六二與九五相應。賁卦六四與初九相應。暌卦上九與六三相應。相應,有婚媾之象。

    3、屯卦六二、賁卦六四,都是震變兌,震為雷,兌為澤,所謂雷澤歸妹也。暌上九之動,暌卦變歸妹卦。歸妹即婚媾。

    4、屯卦六二處於下卦震之中爻,賁卦六四處於互體上卦震之中爻,賁卦上九,變卦為震,震為車馬,故曰乘馬乘車。

    【“乘馬競婚”歷史溯源】

    山東大學廖群教授發表於《文史知識》1999年第9期《〈易·爻〉“匪寇婚媾”新解》提到:

    《詩經》婚嫁詩多提馬,這本來已被解釋為一般的迎娶而已習以為常,現在看來,其中有些篇中的“馬”諸如《周南·漢廣》“之子于歸,言秣其馬”,《豳風·東山》“之子于歸,皇駁其馬”等,未嘗不可以設想為曾有的乘馬競婚的一種遺痕。

    《大雅·綿》歌唱周先公古公亶父率族眾遷岐奠定基業的事蹟,首章言“未有家室”,次章先言“來朝走馬”,於是才“爰及姜女,聿來胥宇”,就古公亶所處的時代及該詩的結構層次看,這“走(跑)馬”似乎也值得深思。

    這種種跡象表明,遠古時代極可能確曾有過一種可稱之為“競賽求婚”的締婚風俗。應該是媒妁禮聘婚姻之前、母系對偶婚向父系家庭婚過渡時期一種特殊的締婚形式,《周易》“匪寇婚媾”等爻辭則為這種已逝的文化現象留下了永久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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