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衛生部規定的重大疾病將原來的二十四種改為三十六種,包括:
1、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個肢體缺失
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12、深度昏迷
13、 雙耳失聰
14、 癱瘓
15、心臟瓣膜手術
16、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17、 嚴重腦損傷
18、嚴重帕金森病
19、嚴重Ⅲ度燒傷
20、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21、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22、語言能力喪失
23、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4、 主動脈手術
25、嚴重的多發性硬化
26、嚴重的1型糖尿病
27、侵蝕性葡萄胎(或稱惡性葡萄胎)
28、系統性紅斑狼瘡併發重度的腎功能損害
29、嚴重的原發性心肌病 30、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31、 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32、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33、意外傷害 3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5、 遺傳性疾病 36、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現在衛生部規定的重大疾病將原來的二十四種改為三十六種,包括:
1、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個肢體缺失
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12、深度昏迷
13、 雙耳失聰
14、 癱瘓
15、心臟瓣膜手術
16、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17、 嚴重腦損傷
18、嚴重帕金森病
19、嚴重Ⅲ度燒傷
20、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21、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22、語言能力喪失
23、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4、 主動脈手術
25、嚴重的多發性硬化
26、嚴重的1型糖尿病
27、侵蝕性葡萄胎(或稱惡性葡萄胎)
28、系統性紅斑狼瘡併發重度的腎功能損害
29、嚴重的原發性心肌病 30、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31、 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32、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33、意外傷害 3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5、 遺傳性疾病 36、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