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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294133602852

    類似的故事見了太多,說來可能殘忍,只是另一半覺得你配不上她,你只是她的過渡,是她無可奈何的選擇。如果她能找到更好的,肯定不會流連於你。但這個時候作為男人該怎麼做呢?傷心是難免的,對方給你男朋友的名分,卻只是為了心安理得地享受你對她的好。那還愣著幹什麼?分手啊!對,沒騙你,分手吧。因為你愛她,她不愛你,這是目前不可調和的矛盾,哪怕你改變了,但是她對你的印象基本固定了。但如果我只是來勸你分手的,那我也不用在知乎混了。關鍵是分手之後做什麼?你要好起來,emmmm,聽起來像是廢話。我是說,去努力,各個方面的。提升自己說話的技巧,語氣神情,要學會自信而從容;強健自己的體魄,找專業的教練會好一點,氣質從走路站姿都能體現出來;扔了你的遊戲,去看書,去交際,多認識那些智者,什麼叫腹有詩書氣自華;學會打扮,沒什麼不好意思的,本身條件就不錯的,想盡辦法也要讓自己往八分上面靠攏;事業上面更要用心,不要甘於平庸一蹶不振,錢其實不俗。。。如果都做到了,回去找她吧,不是讓你低階惡俗地跑去炫耀自己現在的成功讓她後悔,如果你真那樣,那前三條都白學了。而是,如果你還喜歡她,重新給彼此一個認識的機會,不用去證明什麼,讓她自己發現,你,其實很不錯。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充實,你也該擁有自己獨立的人格,對對方的好要適可而止,你要擺明自己的態度:“我很喜歡你,但我再也不會用取悅你的方式來表達,我有足夠的自信建立自己的吸引力,如果你覺得這樣的我足夠優秀,那這次我們一起走到白頭。”當然肯定會有人站起來覺得委屈,我本來就是感情的受害者,分開後還要努力變得更好,然後再回去找她?憑啥?嗯,這種人永遠不能成事,他為喜歡的人跑半個城市買早餐覺得付出了,覺得對方應該感動。你怎麼不感動啊,我自己都被感動了。但這種最廉價的付出,我覺得無能。你沒日沒夜加班幹工作,絲毫不能體現你能勝任這份工作,頂多說明你比較“努力”,但不能說明你有能力。但要做到我上面的那些,所付出的努力,跑半個城市買早餐這種程度是根本比不了的。想和一個人在一起,首先要放棄的就是自我感動。做到你能做到的最好,再試試去找她,她可能最喜歡彭于晏,但想必也不會拒絕吳彥祖。所有的一切,都是因為你還不夠優秀。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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