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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6465125622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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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anfengkd
為便於查對材積,除將原木檢尺長帶0.52m編在一起外,還編制了專業用木材材積表,對錶的編排形式也做了一些改進,即由原來4個徑級編成1個組合,組合與組合之間的經極材積採用給體字相間,改為現在的經積不分組合,雙釐米數驚悸的材積採用加灰底的排列方法,這樣將單釐米經紀和雙釐米經紀的材積明顯地區別開來。本文為大家介紹常用木材材積表和短原木材積表。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樹種的原木材積計算
1、 檢尺徑自4~12釐米的小徑原木材積由公式 V=0.7854L(D+0.45L+0.2)2÷10000確定。
2、 檢尺徑自14釐米以上的原木材積由公式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確定。兩式中:V---材積,立方米;L---檢尺長,米;D---檢尺徑,釐米。
一、常用木材材積表(GB4814-84)
二、短原木材積表
三、木材材積表查定方法
(1)單根的或不滿10根的原木、原條、特等鋸材和普通鋸材的材積累計數,可直接從本手冊中分別查得。
(2)根數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數的原木、原條、特等鋸材和普通鋸材的材積累計數,可先相應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積數,然後將小數點右移一位(即擴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帶有個位數根數的原木、原條、特等鋸材和普通鋸材的材積累計數,可先得出整十位數根數的材積數,然後再加上直接查得的個位數根數的材積數而得。
材積計算公式:y2=pxr,大批次測定樹幹材積,可根據所測定的立木胸徑(樹高 1.3米處的樹幹直徑)和樹高或原木的小頭直徑和材長分別查相應的立木或原木材積表即得。板方材按實測長、寬、厚相乘或查板方材積表而得。單株伐倒木、單株立木樹幹材積,薪炭材材積計算法介紹如下:在材垛的正面劃一個與垛高相等的長方形,在長方形兩對角線各牽一皮尺,沿皮尺在各木材頭上用粉筆劃一條線,量測材頭截線的總長度與對角線長度之比即為實積係數。擴充套件資料:材積測定基礎樹幹從基部到梢頭粗度逐漸減小,其減小速度的快慢構成了樹幹的不同形狀。正確表達樹幹的幾何形狀是測算樹幹材積的基礎。為了分析樹幹形狀,可沿樹幹量測許多橫斷面的直徑,以直角座標的x軸作為樹幹軸。以y 軸表示橫斷面的半徑,按適當比例作圖,即可得出表示樹幹縱斷面輪廓的對稱曲線,通稱為幹形曲線(見圖)。這條曲線的線型比較複雜,而且變化不定,自基部向梢端的變化大體呈凹曲線、平行於x軸的直線、拋物線和相交於x軸的直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