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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719380517461

    企業主體責任:

    1.裝置設施保險責任。

    2.安全資金投入責任。

    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責任。

    4.規章制度制定責任。

    5.安全教育培訓責任。

    6.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7.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的責任。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 2 # 王小佳的慧慧

    增設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的內容,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新增高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准入制度,該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有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和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規定建立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明確了勞務派遣用工的安全管理責任,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將現場勞務派遣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新增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輪流現場帶班的規定,井工礦山負責人現場帶班,應當與從業人員同時下井、同時升井。新增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規定,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與工傷保險費率掛鉤。新增安全生產狀態定期報告制度,生產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提交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態報告。新增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督辦和代治理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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