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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725880180828

    一些人認為不需要,因為社會如何應用科學,不是研究人員的責任,但這是個詭辯,如果可以輕易預見到具體的後果,那麼科學家們就應該對於其研究主觀和客觀造成的後果負責。這在道德規範裡已經有了標準,比如說由於疏忽,在草地上留下了點燃的火柴,如果引發了火災,當事人就要被追究責任。不過愛因斯坦並沒有因為他的E=mc2方程式在戰爭原子彈製造中的應用而被追究責任,雖然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的科學家們對此負起了責任。當然,有害或者有益的影響不能全是科學家的責任,其他人也要為其行為負責,如果科學知識被用到恐怖襲擊中,恐怖分子就要負主要責任,但是獲得這些研究成果的研究人員也要負部分責任。比如說構建類似天花的病毒,或者其它病理性編輯過的生物,包括靶向人類,或者靶向人類需要的食物,如果輕易就可以預見到這些科學知識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那麼進行這些研究,或者研發相關新型技術的科學家們就需要對由此造成的傷害負責。科學家們不能再天真的希望人們只會把科學應用到好的方面,這個世界總是存在黑暗的一面,不少人會利用科學知識從事犯罪活動,認識到這個,應該是科學背景知識的一部分,也應該加入到科學評估中去。隨著科學家們對於細胞瞭解的深入,他們也必須更多的認識到其工作的有害性,比如說透過高精度合成特異片段核苷酸,來分析細胞功能,以及設計新型生物。但這些知識也有可能會產生一些病原體,比如目前已經在做的脊髓灰質炎病毒,和西班牙流感病毒。隨著測序越來越便宜和方便,要想惡意改造病原體也越來越容易,而且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也會帶來令人擔憂的後果。總而言之,科學家們應該為其主觀研究,以及客觀可以容易預計到的後果負責。科學家們可以與倫理學家,社會學家,甚至公眾探討如何決策,而且科學家們也可以進行某些形式的規範,不僅是專案選擇方面的,而且還包括傳播後果的控制方面。科學家們對於這一方面的關注和規範越多,他們所要承擔的責任也就越少。套句蜘蛛俠裡的話:權利越大,責任越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看到清朝宮女的照片,難道古代宮女都是這樣的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