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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綠水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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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兒285982279
看情況而定,如果回家過年就不加班,家裡過年還是熱鬧很多的,放煙花走親戚,目前上班的地方在深圳,一到過年時節,整個深圳如同空城一樣,雖然滿街都是燈火通明燈籠高掛,但是還是很冷清,沒有太多年味。當然如果不回家,肯定會去加班,畢竟工資高,反正不回家,在深圳也無聊,上班還能打發時間,親朋好友問你為何不回家,還可以有理由回答,一舉兩得,真好!並且深圳過年溫度適宜,不冷不熱,比回家暖和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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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莞人事社保小顧問
對於這個問題,由於今年春節假期剛好由本人輪值,所以自認為也有發言權。
一、我單位是一家外資企業,每年春節假期都會安排足夠的人員留守值班,如保安、電工和後勤人員等,以確保工廠的安全;其中值班負責人兩年輪值一回,今年由本人擔當,並美名其曰“臨時最高負責人”——哈哈,好大的一頂高帽!對於春節值班的問題,拋開加班費的問題不說,這裡麵包含更多的是一種職業工作的必要性,或者說是一種強制性的制度,而非是可以自由選擇的權利。
二、那麼春節期間值班的話,對於加班費的支付國家是如何規定的呢?《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1.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需要指出的是,這個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個人月工資總額/月標準計薪天數21.75天=日工資基數。
2019年中國政府部門春節假期是:2月4日至2月10日共7天,其中年初一至年初三是法定假期,其餘4天為休日。所以,如果你在春節期間值班的話,單位應支付你的工資為:4X2+3X3=17天個人工資。請問,值班的你,單位支付的加班工資達標了嗎?
三、而事實上,對於一些工廠企業來說,尤其是民營、外資工廠,可能春節假期不止7天,甚至可能多達十多天,對於值班的工資問題,仍然要遵從上述計算原則。我公司春節假期是2月1日至2月13日,放假13天:其中10天額外支付2倍的加班費,3天法定假期額外支付3倍的加班費,再加上原來一個月基礎薪的話,其實春節假期公司已支付了休日相當於3倍和法定假期4倍的工資了。哎喲!感覺還不錯哦!友友,你們單位是如何支付加班工資的呢?
春節值班,對於我來說,是工作的職責,但裡面更多地包含了莫名的無奈和辛酸!如果可以選擇,我將會毫不憂疑地選擇回家過年!畢竟,春節加班費雖可觀,但親情無價,家的味道更濃郁!友友,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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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瞳合健康
年輕人,too naive too simple。真實的情況是,沒有選擇的權力,必須值班,並且沒有任何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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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被值班,單位領導安排說是值班不是加班,沒有百分之三百隻有春節過後補休。今年也不例外年三十和初一被安排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