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查,但是隻要留有過案底,在補辦身份證時,只要一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就會自動的全部彈出來。
身份證補辦簡要流程說明:
①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②工作人員稽核無誤後,進行人像和指紋採集。
④繳納證件工本費,每證40元,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絡電話。
⑤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辦理條件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16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為6週歲以上的需本人到現場採集指紋,6週歲及以下的可自願採集。
辦理材料
一、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二、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有效期6個月(年滿16週歲居民首次申領後,2年內再次申領補領時無需提供)。
辦理流程
提交申請表
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提交《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和其他所需材料。
登記指紋資訊(已經登記過指紋的申請人,無需再登記)
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登記指紋資訊會透過補領身份證逐步實現。
領取身份證
1.到辦證處領取的,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證處領取,領取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找人代領,領取時間是10個工作日之後。
2.選擇透過郵政速遞領取新證的(只適用深圳市內),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申請時,需要在登記表領證方式選擇郵寄,填寫郵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聯絡電話;公安局制證完畢後委託郵政速遞將身份證送達收件人,證件速遞費用另計。
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如符合戶政“全城通”業務辦理,可自願選擇全市任意派出所戶政視窗申請辦理。
不會查,但是隻要留有過案底,在補辦身份證時,只要一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就會自動的全部彈出來。
身份證補辦簡要流程說明:
①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②工作人員稽核無誤後,進行人像和指紋採集。
④繳納證件工本費,每證40元,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絡電話。
⑤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辦理條件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16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為6週歲以上的需本人到現場採集指紋,6週歲及以下的可自願採集。
辦理材料
一、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二、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有效期6個月(年滿16週歲居民首次申領後,2年內再次申領補領時無需提供)。
辦理流程
提交申請表
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提交《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和其他所需材料。
登記指紋資訊(已經登記過指紋的申請人,無需再登記)
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登記指紋資訊會透過補領身份證逐步實現。
領取身份證
1.到辦證處領取的,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證處領取,領取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找人代領,領取時間是10個工作日之後。
2.選擇透過郵政速遞領取新證的(只適用深圳市內),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申請時,需要在登記表領證方式選擇郵寄,填寫郵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聯絡電話;公安局制證完畢後委託郵政速遞將身份證送達收件人,證件速遞費用另計。
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如符合戶政“全城通”業務辦理,可自願選擇全市任意派出所戶政視窗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