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壟斷行為的認定
所謂壟斷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違反競爭法規定的行為,其目的在於擴張自己的經濟規模或形成對自己有利的經濟地位。
二、根據中國《反壟斷法》第3條的規定,壟斷行為具體包括:
(一)壟斷協議;
(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四)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壟斷協議,也稱為卡特爾,是指經營者之間達成或者採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和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壟斷協議分為橫向壟斷協議和縱向壟斷協議。橫向壟斷協議是指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之間形成的壟斷協議。縱向壟斷協議是指經營者與下游交易相對人達成的壟斷協議。
三、而從當前經濟生活的實際狀況來看,壟斷可分為三種類型:
(一)行政壟斷,即政府職能部門利用權力搞地區封鎖或強制交易,讓消費者買其指定的商品,這是目前最受爭議的壟斷。
(二)行業壟斷,即公用企業和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實施的強制交易或限制競爭行為,這種壟斷在鐵路、郵政、水電、石油、電信、航空和金融等服務性領域廣泛存在。
(三)經濟性壟斷,指自由競爭企業出現的壟斷行為,此類壟斷在一些競爭性的產業中比如彩電等領域也開始形成。
四、根據中國《反壟斷法》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
(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採購市場,
(四)限制購買新技術、新沒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晶,
(五)聯合抵制交易。
(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一、壟斷行為的認定
所謂壟斷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違反競爭法規定的行為,其目的在於擴張自己的經濟規模或形成對自己有利的經濟地位。
二、根據中國《反壟斷法》第3條的規定,壟斷行為具體包括:
(一)壟斷協議;
(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四)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壟斷協議,也稱為卡特爾,是指經營者之間達成或者採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和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壟斷協議分為橫向壟斷協議和縱向壟斷協議。橫向壟斷協議是指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之間形成的壟斷協議。縱向壟斷協議是指經營者與下游交易相對人達成的壟斷協議。
三、而從當前經濟生活的實際狀況來看,壟斷可分為三種類型:
(一)行政壟斷,即政府職能部門利用權力搞地區封鎖或強制交易,讓消費者買其指定的商品,這是目前最受爭議的壟斷。
(二)行業壟斷,即公用企業和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實施的強制交易或限制競爭行為,這種壟斷在鐵路、郵政、水電、石油、電信、航空和金融等服務性領域廣泛存在。
(三)經濟性壟斷,指自由競爭企業出現的壟斷行為,此類壟斷在一些競爭性的產業中比如彩電等領域也開始形成。
四、根據中國《反壟斷法》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
(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採購市場,
(四)限制購買新技術、新沒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晶,
(五)聯合抵制交易。
(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