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屬隨軍和配偶子女臨時來隊的相關規定
① 住房保障
各單位應當合理安排公寓住房和臨時來隊住房,為家屬隨軍和配偶子女臨時來隊探親的官兵提供相應的住房保障。符合住用條件、單位確無房源保障的,所在單位應當發放租房補助費。其中,符合住用公寓住房條件的,租房補助費按照當地普通住房市場租金均價與個人應享受面積下限標準乘積的70%確定;符合臨時來隊住房保障條件的,租房補助費按照當地普通住房市場日租金均價與個人應享受面積上限標準及實際探親天數乘積確定,探親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部分不予補助。駐同城的雙軍人家庭,一般由職級高的一方所在單位發放補助費。
租房補助所需經費從本單位營房管理費中列支。因新組建、擴編等客觀原因造成公寓住房保障缺口的,由單位提出申請,總部給予補助。當地人民政府定期公佈普通住房市場租金均價的,按照上一年度租金均價確定當年租房補助費標準;未公佈的,由省軍區系統評估確定並定期公佈。
軍隊人員異地調動其配偶不隨遷的,現任職單位可以為其安排公寓住房或者宿舍,不得發放租房補助費。因個人原因在外居住的,單位不予補助。
② 軍屬保障
軍隊人員家屬臨時來隊探親和遇有疾病等情況時,單位可以安排車輛到機場、車站、碼頭、醫院接送。子女集中上學的,單位可以安排班車接送。
營級以下分隊官兵家屬臨時來隊探親,所在單位可以在部隊內部安排一次加菜,所需經費從分隊掌管經費中列支,不得擠佔士兵伙食費。
二、對士官離隊住宿有什麼新規定?
“配偶隨軍或符合有關規定在駐地找物件結婚的,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這是現行《內務條令》規定已婚士官可離隊住宿的情形之一。
(一)在配偶來隊探親規定的留住期間,可以到士官公寓住宿;
(二)配偶隨軍或者符合有關規定在駐地找物件結婚的,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節假日前1日晚飯後離隊,休息日和節假日結束當日晚飯前歸隊)。
回家住宿計程車官應當按規定請假銷假。
三、對臨時來隊軍人親屬的接待
(一)軍人親屬來隊,單位首長應當安排軍人與親屬團聚,並介紹軍人在部隊服役的情況;親屬離隊時,可以允許軍人送到臨近的車站、機場;
(二)軍人親屬來隊的留住時間:義務兵的直系親屬不超過7日;士官和軍官的配偶一般不超過45日,其他直系親屬一般不超過10日;士官和軍官配偶來隊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留住時間,應當經團以上單位首長批准,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5日;
(三)軍人非直系親屬一般不得留營住宿,因特殊情況需留營住宿時,士兵的,由營首長批准;軍官的,由直接首長批准。
對在部隊駐地附近從事經商和勞務活動的軍人親友,不得留營住宿,不得為其經商和勞務活動提供方便。
一、家屬隨軍和配偶子女臨時來隊的相關規定
① 住房保障
各單位應當合理安排公寓住房和臨時來隊住房,為家屬隨軍和配偶子女臨時來隊探親的官兵提供相應的住房保障。符合住用條件、單位確無房源保障的,所在單位應當發放租房補助費。其中,符合住用公寓住房條件的,租房補助費按照當地普通住房市場租金均價與個人應享受面積下限標準乘積的70%確定;符合臨時來隊住房保障條件的,租房補助費按照當地普通住房市場日租金均價與個人應享受面積上限標準及實際探親天數乘積確定,探親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部分不予補助。駐同城的雙軍人家庭,一般由職級高的一方所在單位發放補助費。
租房補助所需經費從本單位營房管理費中列支。因新組建、擴編等客觀原因造成公寓住房保障缺口的,由單位提出申請,總部給予補助。當地人民政府定期公佈普通住房市場租金均價的,按照上一年度租金均價確定當年租房補助費標準;未公佈的,由省軍區系統評估確定並定期公佈。
軍隊人員異地調動其配偶不隨遷的,現任職單位可以為其安排公寓住房或者宿舍,不得發放租房補助費。因個人原因在外居住的,單位不予補助。
② 軍屬保障
軍隊人員家屬臨時來隊探親和遇有疾病等情況時,單位可以安排車輛到機場、車站、碼頭、醫院接送。子女集中上學的,單位可以安排班車接送。
營級以下分隊官兵家屬臨時來隊探親,所在單位可以在部隊內部安排一次加菜,所需經費從分隊掌管經費中列支,不得擠佔士兵伙食費。
二、對士官離隊住宿有什麼新規定?
“配偶隨軍或符合有關規定在駐地找物件結婚的,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這是現行《內務條令》規定已婚士官可離隊住宿的情形之一。
(一)在配偶來隊探親規定的留住期間,可以到士官公寓住宿;
(二)配偶隨軍或者符合有關規定在駐地找物件結婚的,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節假日前1日晚飯後離隊,休息日和節假日結束當日晚飯前歸隊)。
回家住宿計程車官應當按規定請假銷假。
三、對臨時來隊軍人親屬的接待
(一)軍人親屬來隊,單位首長應當安排軍人與親屬團聚,並介紹軍人在部隊服役的情況;親屬離隊時,可以允許軍人送到臨近的車站、機場;
(二)軍人親屬來隊的留住時間:義務兵的直系親屬不超過7日;士官和軍官的配偶一般不超過45日,其他直系親屬一般不超過10日;士官和軍官配偶來隊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留住時間,應當經團以上單位首長批准,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5日;
(三)軍人非直系親屬一般不得留營住宿,因特殊情況需留營住宿時,士兵的,由營首長批准;軍官的,由直接首長批准。
對在部隊駐地附近從事經商和勞務活動的軍人親友,不得留營住宿,不得為其經商和勞務活動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