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鄴都情

    1.唉,一提這個離婚就不洋氣,人怎麼是這樣?三言兩語不合就離婚,人也太隨便了!

    2.人要怕這,最好是不借給他錢。或者把15萬元讓女婿寫成借條,約定還款期限。這法院應該認,女婿、女兒將來也不能耍懶!

    3.女方父母出了錢,一般就不要了,估計將是把借錢要變贈與。如果小夫妻關係不好,甚至決裂分手,這個借錢就是真借錢。錢當然是要還的。

    4.人一般常規來說,都是講良心的。女方真要出了錢購了房,女婿應該還錢,沒錢可押房。

    5.也不瞭解你們現在婚姻狀態情況如何,但聽音不妙,暗藏玄機。夫妻好來好去,人不要看的太短。人也不要把離婚當作時髦詞!

  • 2 # 扒扒男女婆媳那些事

    有時,規矩講在辦事情前,會減少後期的麻煩。如果在借給女婿15萬買房的時候,要跟女兒和女婿講好,這筆款是借給你們的,用途明確,用於買你們的婚房。強調下,有別於直接資助給你們的,你們倆婚後有義務要還款給我們,最好寫好借款字據。如果女兒尤其是女婿對借款留有借據這件事情比較反感,那就要跟他們說明,要仔細考慮下再借給他們。如果已經借款,也已經到了非要離婚的地步,那就要找回當初留的證據,能說明這筆款項是借給他們的,如借條,電話語音通話錄音等等。這樣對於要回這筆款,會有較大的幫助。切記,記得留證據。

  • 3 # 鳳啟雲飛揚

    最好算作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婚姻破裂,那麼就必須把借款索要回來,如果婚姻存續,當然可以視作由借款變成贈與的親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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