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謹慎選擇合夥人的人選
合夥人,企業成敗的基因,可見合夥人在企業經營中的重要性。現在我總結了四條選擇合夥人的標準“人品第一、價值觀第二、工作態度第三、能力第四”,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在上面兩個案例中,究其本質原因,問題出在“價值觀不同”而導致分手。
小貼士:合夥人必須在同一個單位共事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因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伙伴。其次我講的四個擇人標準是需要時間的考驗,只有共事過才能看出來是否合適。
二、時刻掌握主動權
在沒有選好合夥人之前,最好不要輕易合夥。即使合夥了,自己必須要在整個企業經營中掌握主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資料、上游供應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如果出現問題你才有能力去處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現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的傷害。
三、合夥創業須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
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創業中文網建議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入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後君子。
四、對待人才的方式
公司發展需要很多的人才,這些人的能力特別好,但不一定適合一起合夥創業。我們可以用高薪+分紅方式來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五、處理衝突時做好最壞的打算
創業夥伴間出現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處理問題時就會以比較平和的心態、理性的去面對,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不違反原則性前提下,要本著不傷和氣、好聚好散前提處理事情,合作不成還可以繼續當好朋友。
六、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溝通
七、不要讓任何合夥人的親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裡不能出現任何合夥人的親戚的影子,無論股東的家庭成員是誰,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給公司帶來多大幫助,都不能成為其家庭成員在公司上班的理由,這個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動搖。
一、謹慎選擇合夥人的人選
合夥人,企業成敗的基因,可見合夥人在企業經營中的重要性。現在我總結了四條選擇合夥人的標準“人品第一、價值觀第二、工作態度第三、能力第四”,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在上面兩個案例中,究其本質原因,問題出在“價值觀不同”而導致分手。
小貼士:合夥人必須在同一個單位共事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因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伙伴。其次我講的四個擇人標準是需要時間的考驗,只有共事過才能看出來是否合適。
二、時刻掌握主動權
在沒有選好合夥人之前,最好不要輕易合夥。即使合夥了,自己必須要在整個企業經營中掌握主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資料、上游供應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如果出現問題你才有能力去處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現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的傷害。
三、合夥創業須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
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創業中文網建議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入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後君子。
四、對待人才的方式
公司發展需要很多的人才,這些人的能力特別好,但不一定適合一起合夥創業。我們可以用高薪+分紅方式來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五、處理衝突時做好最壞的打算
創業夥伴間出現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處理問題時就會以比較平和的心態、理性的去面對,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不違反原則性前提下,要本著不傷和氣、好聚好散前提處理事情,合作不成還可以繼續當好朋友。
六、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溝通
七、不要讓任何合夥人的親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裡不能出現任何合夥人的親戚的影子,無論股東的家庭成員是誰,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給公司帶來多大幫助,都不能成為其家庭成員在公司上班的理由,這個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