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Klgsa

      刑事法律中的犯罪,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構成,這些條件就是所謂的要件。過去刑法理論和法律條文都是持四要件說,即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主體即行為的實施者,就是誰幹的,分一般主體,特殊主體等。客體即行為侵犯的物件,例如強姦罪的客體只能是女性。主觀方面指行為主體主觀上的動機。客觀方面是指具體的行為和造成的結果,有行為犯(只要實施了某種行為就構成,如持有毒品)和結果犯(產生了一定的後果才構成,例如交通肇事)之分。其中主觀方面即犯罪的動機,是區分主觀惡性大小以及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此罪和彼罪的重要依據。例如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過失殺人,意外事件,都可以造成致人死亡的結果,但罪名和處罰是大不相同的。很顯然,主體、客體;主觀、客觀的四要件說是符合辯證法的,或者說是辯證唯物主義的產物。  因為三要件理論還比較新,所瞭解的人不是很多。所謂三要件,大約是“符合性,違法性,有責性”。也有說是“犯罪主體、犯罪行為和犯罪結果”。二者結合起來,就是主體的符合性,行為的違法性,結果的有責性。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這四要件和三要件有什麼區別呢?  區別很大,四要件理論認為構成犯罪的行為,按三要件理論則可能認為無罪。如果仔細看一下,就不難發現,三要件中沒有主觀方面,強調的是結果而不是動機。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謂白糖殺人案:某人(主體)錯把白糖當成毒藥下在(客觀方面)別人(客體)飲水中企圖謀殺(主觀方面),結果沒有得逞(客觀方面)。按照四要件論,這是故意殺人未遂。而根據三要件說,則不構成犯罪。因為沒有犯罪的結果。  四要件是一切行為的構成要素。而三要件中第二項卻是犯罪行為,或是行為的違法性。既然是行為,那麼必然就包括有主體、客體、主觀、客觀四個要素。所以要分析三要件的第二項,必然要繞回到四要件上來,這不是很滑稽的事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海賊王》第897集預告,劇中出現一個神秘女子,她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