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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黃騰達44121027
在小區內購買了房產的人,對於小區物業來說他們稱呼為"業主″,在小區內透過相關程式選出業主代表,併成立"業主委員會″,這些操作是街道辦事處及居委會為自己排憂解難成立的組織。個人對"業主委員會″的作用淺談看法:1,城市小區內的人來自五湖四海,素質高低不一,習俗不一,且未入住及候烏人比例相當高,凝心聚力管理小區是不現實的。2,城市小區年輕的上班族為主體,朝九晚五甚至加班,無時間無精力參與小區管理。3,城市小區的人要"免費″做義工,協助監督管理小區,現在的時代是不可能有"免費的午餐″。因此一個沒有根基群龍無首,僅是"空中格閣″的"業主委員會″是徒有虛名,隨時倒踏。所以成立所謂的"業主委員會″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建議:一,取消物業公司服務,實行小區自治。由居委會牽頭專人負責在小區內選聘相關物業人員,成立組織機構,並培訓學習後上崗,由小區自己為自己小區服務,接受居委會管理,接受住建局房產部門業務指導。二,由居委會牽頭專人負責,並聘請第三方物業為小區服務,物業接受住建局房產部門指導,接受居委會領導,接受小區居民的意見建議並監督。言下之意居委會不能靠邊站,要履職要作為,絕不可以將責任推給"業主″和"業主委員會″,這頂管理的"高帽子″是不能給小區居民戴上的。最後強烈呼上級領導高度重視小區居民的人居環境整治,明確街道辦事處及居委會的職責,打通城市小區人居環境治理的最後一公里,就從居委會履職開始。
業委會是如何成立的:
(一)、最關鍵是否每個業主都有房產證?有房產證才叫業主,才能按照以下內容進行。
(二)、如果沒有產權證或者房產證請和社群商量了再說,可能還無法成立,因為業主業主,業主的身份界定,很難得到審批部門的透過。這就好像沒有身份證或者沒有護照的人寸步難行一樣。對業主身份認定政府部門說了算,官僚和規定只有親身經歷才知道!
一、業委會是如何成立的
1、提出申請
五名以上業主可向該小區的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同時填寫《首屆業主代表大會籌備小組成立申請表》。
2、成立籌備小組
先成立一個為了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籌備小組。
3、籌備小組開展籌備工作
籌備小組開始擬定好《業主公約》並選舉出業主委員會委員,之後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透過批覆業主委員會成立。
4、召開業主大會會議
二、什麼是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實際上就是由物業管理範圍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響應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督促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使用統一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
三、業主委員會的產生方式
1、由業主或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按照《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各地的有關辦法遵循步驟產生;
2、對於較大小區,業主先根據樓選舉各自樓委會,然後各個樓委會推選代表,召集而成業委會;這樣方式形成的業委會,重點負責樓間共有的管理;而樓委會,負責樓內共有的管理。
結:以上是介紹的關於業委會是如何成立的全部內容,以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