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出於對購房者違約的擔憂,還是出於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售房方都有可能會做出一房二賣的行為,因此它也就成為了房產交易中的常見情形。可是,作為一名購房者,一旦遇見“一房二賣”,該如何維權呢?“一房二賣”的房子到底該歸誰呢?遇見“一房二賣”購房者如何維權?這需要根據出售方是開發商還是二手房業主來進行討論,具體如下:如果出售方是開發商,那麼根據《解釋》的規定,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並要求出賣人賠償其損失,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而且,如果開發商是惡意串通第三方買賣房屋的話,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會被視為無效。如果出售方是二手房業主,則不能按照《解釋》的規定進行處理,需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處理。根據規定,守約方可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但不能主張懲罰性賠償。“一房二賣”的房子到底歸誰?如果購房者遇見了“一房二賣”的情況,並不能因為自己是先訂立合同的人,便主張房子歸自己所有,具體還要分以下情況進行討論:1、當事人中的一方已辦理過戶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先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人,還是後訂立買賣合同的人,只要一方已經辦理了過戶,房子便歸其所有。2、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且未交房按照《物權法》規定,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所以,如果當事人都還沒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且房屋也未交付,房屋所有權便歸已辦理預告登記的一方所有。3、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根據《解釋》的規定,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那麼房屋便歸先行實際佔有房屋的人所有。4、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且未交房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而且房屋也還沒有交付,那麼房子便歸先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人所有。(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8-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點選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不管是出於對購房者違約的擔憂,還是出於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售房方都有可能會做出一房二賣的行為,因此它也就成為了房產交易中的常見情形。可是,作為一名購房者,一旦遇見“一房二賣”,該如何維權呢?“一房二賣”的房子到底該歸誰呢?遇見“一房二賣”購房者如何維權?這需要根據出售方是開發商還是二手房業主來進行討論,具體如下:如果出售方是開發商,那麼根據《解釋》的規定,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並要求出賣人賠償其損失,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而且,如果開發商是惡意串通第三方買賣房屋的話,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會被視為無效。如果出售方是二手房業主,則不能按照《解釋》的規定進行處理,需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處理。根據規定,守約方可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但不能主張懲罰性賠償。“一房二賣”的房子到底歸誰?如果購房者遇見了“一房二賣”的情況,並不能因為自己是先訂立合同的人,便主張房子歸自己所有,具體還要分以下情況進行討論:1、當事人中的一方已辦理過戶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先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人,還是後訂立買賣合同的人,只要一方已經辦理了過戶,房子便歸其所有。2、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且未交房按照《物權法》規定,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所以,如果當事人都還沒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且房屋也未交付,房屋所有權便歸已辦理預告登記的一方所有。3、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根據《解釋》的規定,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那麼房屋便歸先行實際佔有房屋的人所有。4、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且未交房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而且房屋也還沒有交付,那麼房子便歸先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人所有。(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8-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點選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