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實行的“志願優先”錄取,是先看志願再看分數。 投檔前,先提取所有達到本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名單。考試院根據考生第一志願進行歸類,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錄取時,將所有第一志願填報A大學的考生歸在一起;然後將所有填報A大學的考生按成績排序,根據院校招生計劃數1∶1.2的比例劃出該院校的錄取投檔分數線;將達到院校錄取投檔分數線的考生向院校投檔;院校根據招生專業的計劃數及考生專業志願確定錄取名單,將20%沒有錄取的考生名單退考試院。
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再將未錄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願院校分別排序,然後從高分往低分投檔。以此類推。
以往志願優先的填報方式下,如果考生第一志願填報失誤,則有可能承受較大風險,甚至高分落榜。由於每批次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第一志願,考生如果第一志願報考的學校未被錄取,所填第二、第三、第四的院校,往往已被第一、第二、第三志願的考生站滿,就只能等待本批次調劑志願院校的錄取機會,或者只能降低到下一個批次中錄取,個別考生因此落榜。因此,怎樣選擇第一志願一直是考生和家長十分頭疼的問題。
“分數優先和專業優先”即“平行志願”錄取: 如考生在第一、二批可同時選擇A、B、C、D等4個院校,錄取投檔時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具體而言:
第一步,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序。
第二步,每個考生投檔時,按志願中先A學校,再B學校,再C學校的順序檢索,如考分夠A學校,就投檔到A學校,如不夠,則看B學校,以此類推。
這樣就相當於考生一次選擇了若干個第一志願,擴大了考生選擇範圍,使考生擁有更多錄取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可有效提高考生的錄取率。
二者區別:簡單地說,過去是“志願優先”,每個批次考生只能填一個第一志願;而平行志願則是“分數優先”,每個志願都是第一志願,對高分考生有利。
以往實行的“志願優先”錄取,是先看志願再看分數。 投檔前,先提取所有達到本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名單。考試院根據考生第一志願進行歸類,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錄取時,將所有第一志願填報A大學的考生歸在一起;然後將所有填報A大學的考生按成績排序,根據院校招生計劃數1∶1.2的比例劃出該院校的錄取投檔分數線;將達到院校錄取投檔分數線的考生向院校投檔;院校根據招生專業的計劃數及考生專業志願確定錄取名單,將20%沒有錄取的考生名單退考試院。
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再將未錄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願院校分別排序,然後從高分往低分投檔。以此類推。
以往志願優先的填報方式下,如果考生第一志願填報失誤,則有可能承受較大風險,甚至高分落榜。由於每批次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第一志願,考生如果第一志願報考的學校未被錄取,所填第二、第三、第四的院校,往往已被第一、第二、第三志願的考生站滿,就只能等待本批次調劑志願院校的錄取機會,或者只能降低到下一個批次中錄取,個別考生因此落榜。因此,怎樣選擇第一志願一直是考生和家長十分頭疼的問題。
“分數優先和專業優先”即“平行志願”錄取: 如考生在第一、二批可同時選擇A、B、C、D等4個院校,錄取投檔時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具體而言:
第一步,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序。
第二步,每個考生投檔時,按志願中先A學校,再B學校,再C學校的順序檢索,如考分夠A學校,就投檔到A學校,如不夠,則看B學校,以此類推。
這樣就相當於考生一次選擇了若干個第一志願,擴大了考生選擇範圍,使考生擁有更多錄取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可有效提高考生的錄取率。
二者區別:簡單地說,過去是“志願優先”,每個批次考生只能填一個第一志願;而平行志願則是“分數優先”,每個志願都是第一志願,對高分考生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