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挫磨掉銳氣、鋒芒和稜角,解脫紛爭,融入光明的永珍,混同於大地塵土,至大也是至微,這就叫做玄妙的同化,微妙大統一的法門。語出《老子·下篇:德經·五十六章》,原文如下: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故為天下貴。白話文釋義:聰明的智者不多說話,而到處說長論短的人就不是聰明的智者。塞堵住嗜慾的孔竅,關閉住嗜慾的門徑。挫磨掉銳氣、鋒芒和稜角,解脫紛爭,融入光明的永珍,混同於大地塵土,至大也是至微,這就叫做玄妙的同化,微妙大統一的法門。達到“玄同”境界的人,已經超脫親疏、利害、貴賤的世俗範圍,所以就為天下人所尊重。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此句是說,知道的人不說,愛說的人不知道。另一種解釋是,聰明的人不多說話,到處說長論短的人不聰明。還有一種解釋是,得“道”的人不強施號令,一切順乎自然;強施號令的人卻沒有得“道”。塞其兌,閉其門:塞堵嗜慾的孔竅,關閉起嗜慾的門徑。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此句意為挫去其銳氣,解除其紛擾,平和其光耀,混同其塵世。玄同:玄妙齊同,此處也是指“道”。擴充套件資料《老子·下篇:德經·五十六章》本章老子繼續宣揚矇昧主義思想。這裡所講的“玄同”,也就是“抱一”、“得一”,即一切事物處於一種沒有差別的“同一”狀態中。 因此,凡能領悟“玄同”的人,最為天下人所重視。 四十二章和前一章五十五章講的都是“和”,五十六章接續前章,重點講的也是“和”。四十二章說“衝氣以為和”,是講事物矛盾著的雙方,經過鬥爭而達到和諧與統一。前一章講的“知和曰常”,即以和為事物的常態。本章講怎樣可以保持常態的和。這三章之間層層深入,邏輯性極強,向人講述了“和”的最高道德境界。這一章文字蘊含很深,這就不僅僅是指執政之人,而且也包括世間人們處事為人的人生哲理。他要求人們要加強自我修養,排除私慾,不露鋒芒,超脫紛爭,混同塵世,不分親疏、利害、貴賤,以開豁的心胸與無所偏的心境去對待一切人和物。如此,天下便可以大治了。在老子看來,得“道”的聖人,即修養成理想人格的人,能夠“挫銳”、“解紛”、“和光”、“同塵”,這就達到了“玄同”的最高境界。銳、紛、光、塵就對立說,挫銳、解紛、和光,同塵就統一說。尖銳的東西是容易斷折不能長保的,把尖銳的東西磨去了,可以避免斷折的危險。各人從片面的觀點出發,堅持著自己的意見,以排斥別人的意見,因而是非紛紜,無所適從,解紛的辦法,在於要大家從全面來看問題,放棄了片面的意見。凡是Sunny照射到的地方,必然有照射不到的陰暗的一面存在,只看到了照射著的一面,忽略了照射不著的另一面,是不算真正懂得光的道理的,只有把‘負陰’、‘抱陽’的兩面情況都統一地加以掌握了,然後才能懂得‘用其光,復歸其明’的道理。宇宙間到處充滿著灰塵,人世間紛繁複雜的情況也是如此,超脫塵世的想法與做法是不現實的,眾人皆濁我獨清的想法與做法是行不通的,這些都是隻懂得對立一面的道理,不懂得統一一面的道理。只有化除成見、沒有私心的人,才能對於好的方面,不加阻礙地讓它儘量發揮作用,對不好的方面,也能因勢利導,善於幫助它發揮應有的作用,‘同其塵’,是對立的統一道理的較高運用。”
意思是:挫磨掉銳氣、鋒芒和稜角,解脫紛爭,融入光明的永珍,混同於大地塵土,至大也是至微,這就叫做玄妙的同化,微妙大統一的法門。語出《老子·下篇:德經·五十六章》,原文如下: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故為天下貴。白話文釋義:聰明的智者不多說話,而到處說長論短的人就不是聰明的智者。塞堵住嗜慾的孔竅,關閉住嗜慾的門徑。挫磨掉銳氣、鋒芒和稜角,解脫紛爭,融入光明的永珍,混同於大地塵土,至大也是至微,這就叫做玄妙的同化,微妙大統一的法門。達到“玄同”境界的人,已經超脫親疏、利害、貴賤的世俗範圍,所以就為天下人所尊重。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此句是說,知道的人不說,愛說的人不知道。另一種解釋是,聰明的人不多說話,到處說長論短的人不聰明。還有一種解釋是,得“道”的人不強施號令,一切順乎自然;強施號令的人卻沒有得“道”。塞其兌,閉其門:塞堵嗜慾的孔竅,關閉起嗜慾的門徑。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此句意為挫去其銳氣,解除其紛擾,平和其光耀,混同其塵世。玄同:玄妙齊同,此處也是指“道”。擴充套件資料《老子·下篇:德經·五十六章》本章老子繼續宣揚矇昧主義思想。這裡所講的“玄同”,也就是“抱一”、“得一”,即一切事物處於一種沒有差別的“同一”狀態中。 因此,凡能領悟“玄同”的人,最為天下人所重視。 四十二章和前一章五十五章講的都是“和”,五十六章接續前章,重點講的也是“和”。四十二章說“衝氣以為和”,是講事物矛盾著的雙方,經過鬥爭而達到和諧與統一。前一章講的“知和曰常”,即以和為事物的常態。本章講怎樣可以保持常態的和。這三章之間層層深入,邏輯性極強,向人講述了“和”的最高道德境界。這一章文字蘊含很深,這就不僅僅是指執政之人,而且也包括世間人們處事為人的人生哲理。他要求人們要加強自我修養,排除私慾,不露鋒芒,超脫紛爭,混同塵世,不分親疏、利害、貴賤,以開豁的心胸與無所偏的心境去對待一切人和物。如此,天下便可以大治了。在老子看來,得“道”的聖人,即修養成理想人格的人,能夠“挫銳”、“解紛”、“和光”、“同塵”,這就達到了“玄同”的最高境界。銳、紛、光、塵就對立說,挫銳、解紛、和光,同塵就統一說。尖銳的東西是容易斷折不能長保的,把尖銳的東西磨去了,可以避免斷折的危險。各人從片面的觀點出發,堅持著自己的意見,以排斥別人的意見,因而是非紛紜,無所適從,解紛的辦法,在於要大家從全面來看問題,放棄了片面的意見。凡是Sunny照射到的地方,必然有照射不到的陰暗的一面存在,只看到了照射著的一面,忽略了照射不著的另一面,是不算真正懂得光的道理的,只有把‘負陰’、‘抱陽’的兩面情況都統一地加以掌握了,然後才能懂得‘用其光,復歸其明’的道理。宇宙間到處充滿著灰塵,人世間紛繁複雜的情況也是如此,超脫塵世的想法與做法是不現實的,眾人皆濁我獨清的想法與做法是行不通的,這些都是隻懂得對立一面的道理,不懂得統一一面的道理。只有化除成見、沒有私心的人,才能對於好的方面,不加阻礙地讓它儘量發揮作用,對不好的方面,也能因勢利導,善於幫助它發揮應有的作用,‘同其塵’,是對立的統一道理的較高運用。”